今年“三农”硬任务确定
2019年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切实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突出抓好“三农”工作各项硬任务的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是什么?会议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此外,还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等。
此次会议还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按以往惯例,这一讨论稿经讨论修改后,很可能形成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
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后,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进一步明确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确保脱贫攻坚不能延误,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粮食生产不能下滑,务必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取得实质性进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做到完全彻底,按时保质完成专项行动;非洲猪瘟不能蔓延成势,毫不松懈做好防控工作。
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2019年将是“三农”工作攻坚的一年。“相关会议围绕2019年怎么做,已经划出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包括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任务都提得很细,有利于目标的层层分解和落实。”
宅基地改革将“稳慎推进”
作为2019年“三农”硬任务之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进入深入施工期。
“要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据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介绍,2019年将着重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二是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三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四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据悉,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基础的工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8年底已基本完成。但韩长赋也指出,部分地方权证尚未应发尽发,有的地方留有历史遗留问题,还不能鸣金收兵,2019年要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表示,承包地的“三权分置”是这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主要任务。
“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让我们看到很多新的希望。未来土地可以抵押贷款,农民土地使用权可以入股等等,土地价值将得到市场化的肯定。期待在一号文件中能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并得到进一步落实。”叶青说。
韩长赋介绍,农村宅基地改革将秉持“稳慎推进”的思路。据悉,我国将重点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改革将稳妥慎重推进。一方面,要明确红线底线,保护农民利益,包括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等;另一方面,在试点地方允许突破法律约束,尊重农民探索和摸着石头过河,2019年有望继续扩大试点。“在探索‘三权分置’上,改革着力点应放到使用权上去,要进一步引导、规范和探索制度性安排,可以在改革上提供负面清单,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进一步优化配置。”李国祥说。
土地制度供给将进一步强化
据悉,下一步,我国还将加强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着力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包括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都有望取得新突破。
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强调,加强重大政策研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农业投资管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
韩长赋表示,要健全“三权分置”的农地产权体系,完善所有权承包权权能内容,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制度。还要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抓紧研究在全国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方案。韩长赋透露,《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改革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乡村振兴最核心的就是土地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被寄予厚望。此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问题如何突破,乡村振兴用地问题如何解决也广受关注。
在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方面,韩长赋介绍,下一步要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权能,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和监管措施。
农村是新“池子”
《中国青年》:前十年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情况如何?
石嫣:2009年、2010年、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除了强调粮食安全之外,都强调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对农业的补贴政策。2006年中央政府对“三农”投入3397亿元, 2010年惠农资金达到8000多亿元。
程存旺: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与应对全球危机扩大内需有关。除了提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如何提高惠农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需要对惠农项目选建、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根本改造。
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同时,政策导向城镇化,支持建材下乡、建房贷款、客运下乡、家电下乡等。吸纳了因外向型经济困境而失去工作的流动打工者,而且提高了内需,缓解了2008年以来的输入型危机……
温铁军: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针对农田水利建设增加投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大约有60%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用于大江大河的治理和气象事业发展,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的仅占不足40%。能分给与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的费用,就更微乎其微。
石嫣: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侧重科技兴农,提出从支农到惠农、富农的发展方向,并且定义了科技兴农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
这些年98%以上的行政村通了路、电、水、宽带和电话,意味着乡村发展中小企业的基础设施条件具备,提供给中小投资者和城乡劳动者“搭便车”的机会,为内需型发展奠定基础。
温铁军:中国有约3000个县级单位坐落在县级中心镇,还有约3万个建制镇,只需选择部分县城关镇和县以下中心镇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就足以加强县域经济,打造城市之外的第二“资本池”,还可巩固农村作为传统“劳动力池”的作用。
土地的“三权分置”
《中国青年》:我们注意到,2013年的一号文件在土地承包权上着墨较多。
石嫣: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且提出要用五年时间完成承包地的确权登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承包权长期稳定在家庭承包农户手里之外,如何激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确保土地流转经营的主体的稳定性无疑是土地三权分置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青年》:到了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提出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你怎么看?
程存旺: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
文件提出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从注重数量转为数量质量并重,以可持续的方式确保数量、质量双安全,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并列入考核评价。
温铁军:文件贯彻了中央确立的生态文明战略,还提出,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为此需要推行“新土改”,主要是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释放。
程存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更进一步对如何保障质量安全进行具体部署,如从农产品源头控制等。在制度建设上,提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
文件中明确提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文件称,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
这些都是对农村经济做出的内涵拓展,有利于农民与合作社进入非农经济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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