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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去年12月4日开具了一张增值税发票给购方 但是在当月的27日不小心作废了,当时及时通知了购方并重新开具了一张增值税发票寄过去,我是认为只要购方当月做了进项转出,并将作废发票寄回就可以解决了。但是现在购方坚持要我们公司补偿他们上月多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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