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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学(理论版)
1607 2
2019-01-20



本文是1983年巴菲特致股东信的附录,详述了巴菲特对商誉的深刻理解。
他提出经济商誉与会计商誉的区别,对于企业估值有重要的意义。

个人认为即使是最新第4版的《巴菲特致股东的信》中相关翻译也有颇不恰当之处,试举一例如下:
原文:
Furthermore,cost should be defined as including the full intrinsic business value – not just the recordedaccounting value – of all consideration given,irrespective of market prices of the securities involved at the time of mergerand irrespective of whether pooling treatment was allowed.

《巴菲特致股东的信》中翻译成:
而且,成本应该被包括在内在价值之内,不仅仅是记录的会计价值,它与并购时的证券市值无关,也与会计上“权益合并法”的处理方式无关。


个人拟翻译成:
需进一步指出,收购的成本应界定为所支付对价(现金、股票等等)的内在价值之总和,不仅仅是报表上记录的会计数字,无论并购发生时作为对价的证券的市场价格如何,也无论是否采用权益结合法。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鉴别一下,相信仔细阅读一定能有助于你对投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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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 01:15:42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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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 19:07:13
yeliang66 发表于 2019-1-20 17:55
本文是1983年巴菲特致股东信的附录,详述了巴菲特对商誉的深刻理解。
他提出经济商誉与会计商誉的区 ...
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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