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以上两段似是悖论的马恩阐述,并不是重建个人所有制非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注释说明,因此不能成为人们否定马恩社会主义所有制结论具有生产资料属性的理论根据。既然如此,100年来的无产阶级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实践主题的错误,应当纠正。重建完整的个人财产关系即重建个人所有制形式,及其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组织形式,应当成为我国及整个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的主题。
展望现实,在历经一个共产主义甲子年(1920~1980)蜿蜒曲折的社会主义建设,和40年具有历史意义的经济体制改革,而今正当探索国企“混合”-联合型体制这一根本解决问题的关键期,又喜逢党的十九大开创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伟大事业开端。如果我们不仅能及时应用人类的高度智慧创造的自然科学及其对应方式,把其成就的共同占有生产方式提升为社会的原则,也能及时应用人类的高度智慧创造的社会科学,全面应用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之服务的最伟大发现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那么,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就会取得完全的成功。劳动人民和无数革命先烈梦寐以求的共产主义理想形式,也就可能回归每个人的彻底解放和复原的现实社会形态,即比之“初级阶段”这一过渡形式环节更进一层次的意义上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讲的“个人所有制”是指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吗】,《江准论坛》(J)。
[2][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8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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