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的统计,我国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工业、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讯业,分别占到全部国有资产的48.6%,13.4%和9.3%。我们可以选择国有资产占比较大、且利润贡献较多的行业,即石油石化、电信、电力、钢铁以及煤炭行业来考察一下国有企业的垄断或竞争的程度。
石油石化行业。在石油石化行业的子行业原油天然气生产行业和成品油生产销售行业中,市场集中度都非常高,其中原油天然气生产行业的产量主要来自三家国有企业即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成品油产量更是主要来自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家。因此,我国的石油石化行业具有较强的垄断性,呈现寡头垄断局面,但也不是没有竞争性。根据我们的估算,成品油生产和销售行业的HHI指数为0.41,因此该市场并非如市场集中度反映的缺乏竞争,相反,由于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家公司实力相当,在成品油市场上的竞争相当激烈。
电信行业。电信行业又可细分为基础运营和其他通信增值服务两个性质不同的领域。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出台了电信业重组的方案,通过此次重组,目前我国电信基础运营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家国有企业。我们根据2006年即重组前的行业数据测算,该行业的市场集中度CR4为0.98,而HHI指数则为0.29。这反映了我国电信基础运营行业中在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同时,塑造了较强的竞争格局。尽管对于电信基础运营业务的市场结构特征学术界还有争议,[6]但其具有的自然垄断行业的一些特征却是难以否认的,例如其网络性、规模经济(成本弱增性)、存在大量沉没成本等特点。这些特征决定了该行业决不可能完全实行自由进入、自由竞争的行业制度,而需要限制过度竞争并实行政府管制。电信业的过度竞争由于有悖于该行业的技术特征,同样存在着效率低下问题。[7]从世界各国的电信业改革案例中,我们看到电信业的竞争格局主要是通过原有垄断企业分拆、政府发放运营牌照以及不同程度的政府管制等方式实现的。我国电信业的改革也遵循了大体相似的逻辑和路径,通过不断的改革和调整,在避免过度竞争带来投资浪费的同时,塑造了具有较强竞争性的电信行业格局。2008年,针对我国电信业在竞争架构、资源配置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移动业务快速增长,固话业务用户增长慢、经济效益低,企业发展差距逐步扩大,竞争架构严重失衡等问题,我国对电信产业进行了改革重组,通过发放三张3G牌照,形成了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目的就在于形成适度、健康的市场竞争格局,既防止垄断,又避免过度竞争和重复建设。因此,简单地将我国的电信业归为垄断行业是不符合实际的,我国电信业目前呈现出的,是既有自然垄断因素,又有政府产业政策规制,同时又具有较强的竞争性的行业格局。电力行业。电力行业又可细分为发电和电网即电力生产和电力输送两个技术特征不同的子行业。其中,电网具有网络性、关联经济性、规模经济(成本弱增性)、存在大量沉没成本以及普遍服务性等特点,属于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而发电行业则不具有这些特征,应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行业效率的提高。通过一系列改革调整,目前我国在电网行业中形成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企业的垄断格局,而在发电行业则形成了多家国有发电企业“竞价上网”的竞争性格局。根据我们的测算,2006年发电行业的行业集中度CR4为0.33,较2000年有所提高,但HHI指数为0.03,行业内竞争性较强。因此,在实行了“厂网分离”的改革后,我国电力行业目前的市场结构是,电网即电力供应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由非对称的两家企业实行垄断经营,由电力监管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管,而发电行业则由多家实力相当的企业相互竞争。
煤炭行业。煤炭是我国的主要一次能源和优势产业。近年来,煤炭行业通过资源整合以及“关停并转”小煤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煤炭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然而,煤炭行业生产仍较为分散,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根据我们的测算,煤炭行业的市场集中度CR4=0.18,而HHI指数为0.01。因此就煤炭行业的市场结构而言,属于竞争性行业。
除了上述电网、石油石化电信基础运营、铁路交通运输、烟草以及一些社会服务业中的子行业(如自来水生产供应)等行业有着较强的垄断性之外,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竞争行业,如建筑、房地产、汽车、机械制造、信息产业、金融业、商业和社会服务业等则都具备了较强的竞争性。从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上看,分布于竞争型行业国有企业占国有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8]
此外,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处于垄断地位还要考虑到国际竞争的影响,从全球市场的角度看,能够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更是少数。以石油石化行业为例,我国国有石化企业积极参与全球国际竞争,2008年中国石油国内产原油10 825万吨,国外产原油9 270万吨(其中3 050万吨为权益产量),近一半的利润来源于国外市场;而在国内市场上,国有石油石化企业同样受到全球化带来的竞争。为兑现进入WTO的承诺,2004年12月,我国正式开放中国石油零售市场,BP、壳牌、埃克森-美孚等国际大型石油公司开始进入成品油零售市场,虽然占有加油站份额小,但进入的却是中国经济最发达、中国成品油需求量最大、利润最高的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2006年12月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允许具备条件企业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随着我国成品油市场的逐步开放,中国石油企业势必将面临外国石油公司主要是以埃克森—美孚、壳牌、BP为首的国际大石油公司,以及一些产油国大公司,如俄罗斯石油公司等的激烈竞争。
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并不都是垄断企业,把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提高主要归之为垄断是不符合实际的。
本文节选于《政治经济学评论》第一期《“国有企业垄断论”的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