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杨秋荣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
在《纲要》提出大湾区的五大战略定位中,“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将粤港澳合作提到了重要的战略高度,
不仅强调“深度合作”,而且强调具有“示范”意义。
打造“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
充分发挥港澳的独特优势,促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不仅是粤港澳发展的新动能,更是港澳发展的新活力。
在各个合作领域中,医疗作为民生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近年来粤港澳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
港澳的总体医疗水平较高,可以进一步发挥对内地的制度借鉴与引领示范作用。随着CEPA政策以及相关创新政策的实施推进,湾区医疗合作在市场准入、业务开展、人员资格认定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同时审批流程、监管机制、人员职称衔接、药品和医疗设备进口限制等体制机制问题,是大湾区医疗合作方面的突出障碍,迫切需要解决。
《纲要》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强调要着力促进大湾区医疗深度合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为重点推动紧密合作
《纲要》指出,密切医疗卫生合作,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紧密合作,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
紧密合作的重点锁定在“优质医疗卫生”,将为港澳的高端医疗资源进入内地提供更大空间。目前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在医疗机构市场准入、国际药物进口等方面的开放程度暂时领先大湾区。《纲要》的实施,有望在港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与内地合作中取得更多难以跨越的新突破。
此外,《纲要》中“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也是紧密合作的重要体现,以往医疗联合体主要是针对内地城市区域之间的医疗合作,
从粤港澳大湾区的角度正式提出“医疗联合体”,标志着港澳与内地医疗合作的广度将更加宽阔、深度更加精准、体系更加完善,前景更加可期。
二、共同推进大湾区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
《纲要》提出要支持澳门、香港分别发挥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ZF中药检测中心优势,与内地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这
实际上是《纲要》中提出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的具体化。中医药建设发展是广东省高度重视的领域,已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中医药强省,中医药行业标准化是其中的重要发展目标。
目前港澳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中医药发展平台,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ZF中药检测中心、澳门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合作中心、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这些平台可通过与内地科研机构强强联合,
在合作中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发展,共同促进湾区内地、欧盟、港澳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传统医药标准的制定和互认。
三、完善港澳专业医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的政策体系
专业医师的交流、合作是大湾区医疗密切合作的关键。《纲要》提出鼓励港澳医务人员到珠三角9市开展学术交流和私人执业医务人员短期执业。目前港澳医师在湾区内地执业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港澳和内地医师定级考试和职级管理在衔接上存在差距,相关诊疗活动的资质问题有待优化,从事临床诊疗活动的时间偏短等。因此,
下一阶段在完善港澳医师在内地执业的政策突破中,更应全面、系统地作出安排,破除港澳专业医师北上湾区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医养结合、深化区域性健康养老服务合作
港澳土地空间小,人口密度大,且老龄化趋势持续,向临近地区开拓健康养老空间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纲要》明确要深化养老服务合作,支持港澳投资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为港澳居民在广东养老创造便利条件。推进医养结合,建设一批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从专业发展程度看,港澳的养老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进入湾区内地,可以引领其他城市养老服务业规范、专业、可持续发展。
然而养老服务业往往是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在政绩考核的束缚下,内地与港澳的医疗养老合作进程一直较为缓慢,
如果湾区内地城市可以进一步打破追求GDP 的局限,在养老合作中出台更多创新的突破政策,以改革促开放,化解各个梗阻,进一步释放湾区活力,将有望率先形成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