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甲、乙两车均投保了交强险。同时,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24万元,后者的责任限额为10万元,并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责任限额为4万元(4人X1万元);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后者的责任限额为20万元。在保险期限内,甲车在一次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同时引起火灾,甲车全部烧毁,损失金额为18万元,残值为1.2万元,施教费用为1万元,车上2位乘客和司机李某受伤,支付医疗费用2万元,甲车自带的一台电脑在车上被烧毁,损失金额为 1万元;乙车车损8万元,残值为0.8万元,车上人员医疗费用1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负70%的责任,乙车负30%的责任。若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免赔率分别为18%与5%,试分析: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