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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5
昆明乞丐十进北京三到中南海欲再往
乞讨不为金和银,只乞法理讨公平,弱者求助再遭损,国法面前找平等。
一起鲜为人知的受骗受伤事件,在信访投诉后再被逼迫结束生命的千钧一发危难时刻,两次报案后将报案人抓捕关押一年,释放再继续追案一年后,第一次得到结论就是无根据解释的不予立案退案,把问题推向社会让其强弱相残。
合法的外衣包裹着非法的黑幕,也遮挡着领导与公众的目光。将报案人关押336天像是判决的释放文书,隐藏着1200万市政施工工程与46.72亩土地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施工的两地一项被抢夺诈骗的惊天大案,掩盖着行政执法的枉法腐落,还被当成立功领奖的云梯;“一个人可以随意签字改变公安部的明文规定,事实与逻辑的先后定律可以任意颠倒,可以抓捕搜查搜走原告与被告的相关证据不出清单的长期扣押,与案情无关的巨额商业有价原始凭据,可以不出具扣押清单无期扣押或灭失,已经多次报案的被告摇身一变成为公开以证人身份虚构证词指控原告,次生案在主体案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可以完全脱离主体案又公开为主体案被告开脱涉案罪责,一面之词可以为主体案被告定义非事实利益的同时,也为事件穿上合法的外衣。
七年来事件真相不能道明,合法外衣的包裹不能扯开,一直糊弄着公众,正义与合法得不到声张,法律的尊严被忽视。受害弱者不能以黑制黑以恶制恶的拼去一切,从被释放的五年来十次进北京信访中央机构跑遍,三次去中南海、新华门、天安门、公安部找领导多次,转去云南的介绍信多多益善,就是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连通过正常途径讨要合法的执法证据,都被无解释推到北京。由此成为昆明乞讨法理的乞丐,正待下一次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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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09:49:56
沙发。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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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11:37:06
呃 中国老百姓告御状的“特色”不改,中国立于强国之林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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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14:13:11
为什么是昆明?额,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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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1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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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16:18:13
这么隐晦的?估计也是难缠的案子,结果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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