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 重 点
1、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
2、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由分2年抵扣改为一次性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3、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政策期限截止到2021年底,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4、对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5、调整部分货物服务的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
6、对延续2018年到期的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安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国产抗艾滋病药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7、从2019年1月1日到2022年底,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8、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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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
国务院总理3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强调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扶贫捐赠和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更大规模减税的部署,围绕从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的举措,会议决定:
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同时,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县市倾斜。
为发挥减税政策对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支持作用,会议还决定:
一是延续2018年执行到期的对公共租赁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从今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捐赠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三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思考一、关于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的政策
1、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是一利好。纳税人支付的旅客运输服务的占比在企业支出中占比整体不高,再加上提供旅客运输服务可按3%简易计税,所以学姐预计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率预计为3%;
2、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到底以什么样的票据作为抵扣凭据?采用什么方式抵扣进项税额?学姐预计会以现有票据,采用计算抵扣的方式进行抵扣。
3、旅客运输基本采用实名购票方式,因此抵扣凭据的抬头应为其他个人(自然人)。未来税务机关如何界定企业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是个人消费还是因公消费?期待税局的通知。
思考二、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的政策
1、该政策对于购置及自建不动产的企业属于重大利好政策,特别是对高税负企业,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可以延迟部分增值税缴纳时间,减缓现金流出;
2、该政策简化了财务人员、特别是自建不动产企业(非房企)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不必再对每一笔购进材料及服务的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也避免了因不了解原分期抵扣政策规定导致错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收风险;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不再有存在的必要,学姐预计即将取消。同时学姐预计,原不动产分期抵扣尚未计入进项税额抵扣的40%部分将于2019年4月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
4、结合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退还政策,原不动产分期抵扣尚未计入进项税额抵扣的40%部分能否纳入新增的留抵税额,申请退还?期待税局的通知。
思考三、关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
1、营改增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附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销售服务分为: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7大类。其中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执行9%税率;其余5类执行6%税率的纳税人,除提供金融服务外的其他4类纳税人采用对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
2、如何理解“主营业务”这个规定?是根据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的首个经营项目确定,还是根据不同服务收入占比来确定?是由税务机关依据金三系统的纳税人行业代码判定,还是由纳税人自行判断?
3、该政策的规定是对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与农产品规定的加计扣除进项税额政策不同。根据字面意思分析,纳税人必须当月有进项税额且有应纳税额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可以抵减,如果纳税人当月有进项但没有应纳税额,该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和后期的进项税额合计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4、此政策与农产品加计扣除进项税额政策还有一点不同,有执行期限规定,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这是不是意味着近两年的增值税税率还要进一步调整?
思考四、关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退还政策
1、2018年6月份,财政部国家税总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规定对部分行业实行有条件的留抵税额退还政策,而新的政策,似乎会取消行业限制,这对所有纳税人将是一个利好;
2、新政策规定的留底税额退还,是对4月1日新政实施后的新增留底税额实行退还政策,对3月底以前的存量留抵税额不予退还;
3、纳税人需要对因退还留抵税额造成的后期多缴纳的增值税有正确的理解。参考财税(2018)80号文的规定,该部分退还的留抵税额应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对于本次国常会设涉及的其他相关财税政策,因没有其他新的规定,学姐不再发表点评意见。预计国常会中提及的各种财税政策,将会与总理在两会时提及的税率调整政策一样,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机关的通知口径为准。财税文件的形式在近期密集发布,财税人员又要面临一大波财税新政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