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4-27 10:44 
机器可以换钱,钱可以换机器。
连这个都不懂,还冒充周立波说自己懂工商?
1. 向贷款人借钱和 A买机器 是A的2个不同的财产关系。不是一回事。
A需要还给贷款人的是钱,不是机器。
法律懂吗? 民法总则,民法通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这些你都懂吗? 听说过吗?
借钱还钱是合同法管的。
企业股权关系是企业法和公司法管的。
你这个法盲。
A向银行借钱,这是A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这是合同法的范畴。
A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这是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范畴。
如果,A到时还不了钱给银行,银行告到法院,法院酌情查封A的部分财产,那是为了将来可以变现成货币,还给银行。不是用这些财产直接还给银行。还是要用钱来还的,不能用机器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