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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做再融资的小伙伴们都会接触到这么一个玩意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为什么要提供这个?先说依据,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也就是说近五年内,你家从资本市场圈过钱的,都算!

为什么要写近五年内的?举个例子来说哈~

比如你准备跳槽换工作,你肯定会精心准备一份简历,简历里面会详细说明过去的履历,不管是你干的还是别人干的你都写到自己头上,就是为了证明你过去的工作成绩有多么的好,足以胜任目前这份更好的新工作。而且这个能力证明离现在越近越好,不能说你十年前做过IPO现在去面试拟上市企业就有很大优势,现在的大老板张嘴就要最好刚做过IPO的。

再融资也是一样,毕竟股权融资是不用还的,所以你需要和参与本次融资的各位客官展示上一轮融资你使用的是多么的好,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钱从口袋里面掏出来,让你们继续去霍霍。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的不好的话,再融资是会被否的,当然这里的再融资是广义上的,不限于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可转债也算,例如:


1海翔药业可转债被否

问题5、申请人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14亿元,截止2016年底,前募资金仅使用7,149.79万元。截止2017年一季度末,申请人货币资余额30亿元,本次拟继续募集资金12.47亿元扩大生产规模。

请申请人说明在前次募集资金尚未大量投入,前募项目尚未产生效益的情况下,本次继续募集资金扩大规模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海翔药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仅为7%,有剩余10亿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且账上还有30亿元货币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完全可以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融资必要性存疑。


2蒙草生态可转债被否

前次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不达标,蒙草生态历次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原披露的预计进度存在较大差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预期差异较大,反映出公司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的不稳健。

再广义一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如果涉及配套融资的话,前募报告也是必须的,具体依据是证监会的监管问答:

上市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规定披露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时,还应注意什么?

答:上市公司在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时,应结合以下方面进行说明: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进度、效益及剩余资金安排;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与同行业的比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是否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等。

好了,除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个必须品之外,我们再来看看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前募使用比例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上述条款中提到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该条规定的含义,在实践中一般认为是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数量达到7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50%以上。70%&50%这两个数怎么来的??

这是保代们从案例里面推断而来的,案例是2015年,并购重组委在审核珈伟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方案时,提出审核意见为:本次重组配套融资安排不符合《创业板发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予以取消并补充披露。

当然,2018年11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业务培训资料中有两个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的问题,其中一个对上述猜测的比例进行了确认:

问题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第五、六、七条,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提出了要求,请问审核中如何把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答:申请人应当披露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效果,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的,审核中将提请委员关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就实际使用情况与首次披露的预计使用情况进行比较,不得就实际使用情况与变更后的使用情况进行比较。

(2)创业板再融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的金额不应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使用效益原则上不应低于累计预计效益的50%。

(3)创业板再融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的金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但使用效益未达到累计预计效益50%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年均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平均值不得低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一年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前次募集资金未披露预计效益的创业板再融资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年均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平均值不得低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一年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4)前次募集资金距再融资申报日超过五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原则上不再考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创业板再融资公司不适用“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条款。

(5)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与上市公司整体效益差异较大的,或者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与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差异较大的,公司应量化分析披露原因,并说明是否通过调节募投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来增厚募投项目的效益。

好吧,创业板要求是70%,那么别的板块呢??好像没有硬性要求,但是使用比例比较低的话会被问询:

最近各大公众号在盛传再融资松绑的事,但是普遍还是认为创业板70%这条不会改:


2前募效果不达预期

如果之前募集资金效益不达预期怎么办?解释!!不能因为之前没有做好就藏着掖着,解释的过去就好说。

具体解释原因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毕,最近三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608.29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4,776.60万元,低于承诺收益,主要是由于:

(1)2012-2014年度为项目建设期,项目尚在实施中,实现收益较小;

(2)最近三年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适当放缓营销网络门店建设节奏,同时传统百货渠道客流下降,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对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2012年以来,行业内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去库存压力较大,劳动要素成本有所上升,加之传统百货渠道客流下降、促销活动频繁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公司谨慎应对,及时放慢了营销网络门店建设节奏;

②公司对经营战略作出调整。近年来,购物中心作为新兴业态实体在国内迅速崛起,终端零售业态发生了较大变化;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日趋理性成熟,消费偏好发生改变;国际品牌加速抢占中国市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给服装行业传统经营方式带来新思路。面对上述新形势,公司及时作出经营战略调整,积极拥抱互联网。基于经营战略的调整,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作出调整,由单品牌店建设转向“01MEN”品牌集合买手店建设,并着手进行O2O商业模式的探索;

③基于对新业务不确定性的风险控制,公司对品牌集合店建设速度有所控制。由于“01MEN”品牌集合买手店项目属于国内行业新兴业务模式,具体的经营管理方式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因此公司作出分阶段、分步骤开店的项目规划,开店速度有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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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
2019-5-9 08:46:52

再举一个配股的案例,银宝山新(002786)配股——通过

发行人前次募投效益未达预期,关注本次募投必要性、可行性、预测毛利率明显较高的合理性、本次募投新增模具产能消化的合理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大型复杂精密模具扩产项目2018年1-6月中期效益有所波动系排产不均衡性客观因素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横沥工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亦在实施目的、产品范围及定位等方面均与其不同,具有必要性,且在政策、市场、技术、人才等方面具备可行性。公司根据模具业务的现有盈利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毛利率进行预测,具有合理性。从模具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状况、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技术水平、现有客户结构和在手订单、未来产能扩大情况来看,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扩展,因此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具备坚实基础。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前募的项目为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也需要进行详细说明:

有人说补充流动资金那不是最简单的吗,一笔转到自己账上,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呗,不是的,这块解释需要从全部用于补流,而且是和上市公司经营相关(全部用于经营性活动),不是对外投资(需要核查近一年的对外投资活动,并且需要证明所有的重大投资和重大资产购买都是花的自有资金),或者拿钱去生钱了,只要可以证明上市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前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就好了。

当然有些上市公司比较鸡贼,会先把上一次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那么在出具前募报告的时候就会说,上一次项目延期后目前仍在建设期内,尚未达到可以计算使用效益的时间点。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千万不能鸡贼过头,比如弄虚作假:

3前募资金使用变更过
这块早在2016年7月25日证监会保荐机构专题培训会上就提出过,主要纪要如下:

8、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报告和会计师鉴证报告是必备文件,按照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规定出具;截止日要求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期末;前募包括重大资产重组,且包括换股部分及现金部分,盈利预测情况应明确的承诺期满。

主要问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大比例变更;进度大幅延缓;效益与预期相差较大;前募效益与同类非募投项目走势相悖。

前次募集资金涉及变更投向的(变更比例比较大的),一般会多问一嘴:

这种情况需要说明为啥变更、变更履行了程序没?另外虽然是变更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履行的好好的,按进度按金额按规划。

4前募内含重大资产重组的
这个问题在2017年12月保代培训有提到过,当时关于前募的笔记全文如下:

1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5年内融过资的,每次都要写,不仅指前一次的;

(2)5年前的会计师不出鉴证报告,但董事会仍要出募投项目使用报告;

(3)募投项目指的是股权融资:现金增发/首发/重组/资产注入等,涉及股权变动的项目,不包括债权。对股权无影响的资产重组合并等事项,作为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在其他地方披露。

(4)承诺效益的披露:口径应当一致、应对渐进达产情况做披露,项目不能单独核算时,要合理分摊。

(5)如收购一企业、然后出售,需要说明收回的钱怎么用了;

(6)鉴证报告截止日期可以晚于最近一期审计截止日期;

(7)原则上不得由不同的会计师分别出具鉴证报告和同期的审计报告。

举一个前募报告中需要包含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的详细情况的例子哈:

主要是把业绩承诺的承诺期内业绩完成情况说明一下就好,在职责上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5其他注意事项
直接引用2018年11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业务培训资料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的另一个问题吧,我觉得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问题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审核要点

哪些上市公司董事会需要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请会计师鉴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包含不涉及募集现金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需要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市公司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能否替代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要求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答: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均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

原则上,再融资申报文件需提供截止年度末的经会计师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上年度末前次募集资金尚未到位或募投项目尚未达产并产生效益,会计师可以出具截止最新一期的鉴证意见。

前次募集资金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论其是否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应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全面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如有)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内容、作价和效益。前次募集资金不包括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中的承诺业绩包含项目的预计效益,预计效益既包括披露的预计利润数,也包括推导项目内部收益率或其他财务指标时未披露的利润数。如果前次募集资金为收购资产,而标的资产进行过收益法评估,即使最终评估结果未参考收益法评估结果,但只要交易价格不显著低于收益法评估结果,还应披露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测算时的预计效益。如果涉及业绩承诺的,应披露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及补偿情况(如有补偿)。

作为再融资的一个审核重点,前募的情况还是影响很大的,你说影响多大能具体量化一下吗?不能,毕竟一个项目是否能过会是多方面的因素,不会因为仅仅一个前募的问题就否掉,只能说前募不规范,否决的因素上就会加重一笔,具体多重,不好说。

如何避免?那么就要从圈钱的源头说起,那么多募投项目变更,时间没差几年,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上下游、技术含量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只能说圈钱的时候太着急了,都忘记了自己是在这个行业混了好几十年的老手了,对未来的3-5年都看不清楚。

但是你说再融资的政策一会一变,比女人还善变,比娃娃还会变脸,不趁放开的时候赶紧编几个募投项目把钱拉过来,恐怕后面政策收紧了连汤都喝不到……这块涉及的其实是监管和套利的问题,不能多说,多说了可能会被封号……

好吧,如果你家很幸运圈到了钱,那么就好好利用,能够按计划实施的就按计划尽快实施,如果不行的话就趁早变更募投项目,如果变更去收购别的公司的,业绩承诺一定要完成,如果变更用于补流的,那么一定要用于主营,不要变相去投资了别的。

最后就是联合中介机构齐心协力一起解释说明了,祝君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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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06:21:31
非常感谢,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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