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由谁来评,怎么评?没有独立的标准,以期刊级别为参照物,评委怎么就一定比你行呢?所以说,怎么改也是问题.
是否可以这样?
不如取消纸本的期刊出版,一律把期刊办成电子刊物,降低版面费,节约资源,文章全部上网可查,发表后编辑部普及论文抄袭检查软件,发现抄袭的作者严惩。
或者教师论文发表前期刊说了不算,一律要先交某个学术性和原创性审查专家委员会做审查,通过后按评分结果由该委员会安排于相应水平的期刊发表,作者与期刊不直接打交道,该委员会作为学者与期刊之间的第三方中介与监察机构,能够确保论文质量和发表公平。同时,国家应对期刊按核定的发表文章数予以经费补贴,以促进学术研究事业的发展。当然,这个作者、学术审查委员会与期刊三足鼎立式的学术关系圈,审查委员会拥有大权,为防止出现问题,审查委员会拥有最终决定作者论文发表于何种水平期刊的裁定权,按行政区域下设若干分委员会,由分委员会组织审查(包括匿名邮审和会议现场评审两种方式,下同)后按差额方式分类选出不同数量报上裁定,由最高审查委员会再组织专家评审,最后从中筛选出相应数量的论文确定发表于合适级别的刊物。这样,由于权力更集中于某一机构,监督也更有力,更打破了期刊与作者间的可能的设寻租关系,管理机制再设计好,是可能解决我国学术界论文泛滥,学术不规范,刊物乱收费及管理混乱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