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原“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是集经济、贸易、管理于一体的文理渗透的综合性学院,现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工商管理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会计学系等5个系,南昌大学中法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南昌大学MBA教育中心、南昌大学MPAcc教育中心等4个教育中心,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江西省协同创新中心-江西长江经济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挂靠本院。
学院现有区域与产业经济管理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属于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属于国家特色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学院现有教职工178人,专业教师153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津贴4人。
二、南昌大学经管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
(一)设岗学科及专业
1、设岗类别:招收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江西省井冈学者(含青年井冈学者)、专职科研岗、短期助理教授和专职博士后、博士教师等8类。
2、设岗学科专业:拟在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4个一级学科全年招聘。其中,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和工商管理属于紧缺学科。
(二)杰出人才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杰出人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少于6个月。
(1)应聘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杰出人才岗位(杰出-A岗),聘期五年。
①中国科[url=]学院[/url]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②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过突出的学术贡献,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开创性研究成果的资深教授。
③具有以上学术水平的国外科学家。
(2)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杰出人才岗位(杰出-B岗),聘期五年。
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等。
③作为第一作者、独立作者、通讯作者在国际知名期刊或作为第一作者、独立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杰出人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1)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师德师风,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
(2)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引领学科发展,并提出前瞻性、战略性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团队协作攻关,并取得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3)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策划主持国际合作项目、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4)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内外优势资源,带领团队成员与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合作与交流,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5)杰出人才的具体任务由学校根据《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及后备人选支持培育计划暂行办法》(南大人字〔2018〕29号)和《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培育支持计划(暂行)》制定。
3、杰出人才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实行协议年薪制,享受岗位聘期内学校协议工资(税前)120(杰出-B岗)-200(杰出-A岗)万元/年(80-140万岗位工资加40-60万奖励性绩效)。个人具体年薪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拟聘岗位类型商议。
(2)住房补贴、安家费200-300万元(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分八年支付;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校外引进人员提供校内人才过渡房一套。
(3)全职引进的杰出教授,根据其所上岗学科的科研基础条件和签订的岗位目标和任务,提供学科和团队建设所需的学科平台建设经费100-300万元(根据专家论证确定),配备学术助手和行政助理。
(4)科研启动经费80万元。
(5)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6)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7)可安排配偶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4-5万元;
(8)子女可入托附属幼儿园,就读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
(9)院内在编在岗受聘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
(三)学科领军人才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学科领军人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身体健康,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
(1)应聘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学科领军人才岗位,聘期五年。
①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外专千人计划”项目,或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或者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并同时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重点项目A+类及以上项目(领军-A岗)。
②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或者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并同时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重要项目A类及以上项目(领军-B岗)。
③入选国家百千人人才工程人选,或入选全国“四个一批”人才,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项目,或入选国家部委各领域领军人才,并同时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重要项目A类及以上项目(领军-C岗)。
④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教授或副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同行认可的高水平成果(领军-A岗—领军-C岗)。
(2)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且所申报学科设学科领军人才岗位,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学科领军人才岗位(领军-A岗—领军C岗)。
①应聘人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期刊或国际A+类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英文论文)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或国际A类期刊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英文论文)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篇以上;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或国际B类期刊及以上、中科院一区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英文论文)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篇及以上。
②应聘人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及以上。
2、学科领军人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1)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师德师风,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
(2)组织制定本学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正确把握学科发展动态,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带领团队成员在学科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主动申报并承担国际合作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建设高水平科研团队。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学科领军人才的具体任务由学校根据《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及后备人选支持培育计划暂行办法》(南大人字〔2018〕29号)和《南昌大学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后备人选培育支持计划(暂行)》制定。
3、学科领军人才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实行协议年薪制,学科领军人才享受岗位聘期内学校协议工资(税前)60(领军-C岗)-120(领军-A岗)万元/年(40-80万岗位工资加20-40万奖励性绩效)。个人具体年薪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拟聘岗位类型商议。
(2)住房补贴、安家费100-200万元(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分八年支付;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校外引进人员提供校内人才过渡房一套。
(3)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4)如果职称不是教授者,聘任为校聘教授岗位,期间可以评聘高级职称。
(5)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学术助手和行政助理,并资助科研团队建设经费10万元/年(学院预算经费单列)。
(6)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7)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8)院内在编在岗受聘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
(9)可安排配偶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4-5万元;
(10)子女可入托附属幼儿园,就读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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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科方向带头人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学科方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身体健康,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
(1)应聘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聘期五年。
①入选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江西省“双千计划”人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入选南昌大学“215人才工程”赣江特聘教授及以上;或担任过国家级重点学科各方向带头人,或担任过教育部及其它部(委)科研平台的负责人;或担任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的主要负责人;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各方向带头人,并同时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一般项目B类及以上项目。
②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重要项目A类及以上项目,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且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同行认可的成果。
③现任职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同行认可的成果。
(2)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且所申报学科设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
①应聘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际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际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第一作者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 篇。
②应聘人员主持承担过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家一般项目B类及以上项目1项。
2、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职责
(1)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师德师风,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
(2)组织落实本学科或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规划具有创造性、可行性的研究方向,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力争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
(3)在申报和完成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过程中起核心作用。
(4)推动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骨干,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促进学科整体水平的提升。
3、学科方向带头人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灵活组建学术团队,配备行政助理,并资助科研团队建设经费5万元/年(学院预算经费单列)。
(2)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用房,校外引进者提供校内人才过渡房一套。
(3)校外应聘人员根据学校规定,可以享受如下标准的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具体参见表1)。
表1 学科方向带头人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规定(税前)
| 博士层次 | 类型 | 安家费(万) | 购房补贴(万) | 科研启动费参考标准(万) |
紧缺专业、海外博士、全球三大排名前200名高校、业绩或背景突出博士待遇 | 满足两个及以上条件的高层次,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 20-25 | 35-40 | 10-50 |
满足三个条件 | 20 | 35 | 文9-10、理11-12 | |
满足两个条件 | 15 | 30 | 文7-8、理9-10 | |
满足一个条件 | 10 | 20 | 文5-6、理7-8 | |
一般博士待遇 | 海外经历一年以上 | 10 | 11 | 文5-6、理7-8 |
无海外经历或海外经历一年以下 | 8 | 11 | 文3-4、理5-6 | |
本表说明: 1、引进人才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正式报到上岗后,学校按本表提供相关待遇; 2、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由学校确定是否提供科研启动费。如决定提供科研启动费,其参考标准见本表; 3、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分八年支付(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科研启动费分别计算。但如夫妻双方同为985高校、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全球三大排名前400名高校,或夫妻双方所学专业均为紧缺专业,或夫妻双方均业绩突出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可申请分别计算; 5、本表所示“全球三大排名前200名高校”认定标准为: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杂志THE世界大学排名为依据,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名中均排列前200名即认定。 | ||||
(4)实行协议年薪制,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薪酬标准每年税前25-60万元(含工资、津贴等);或者特殊津贴补助制,学校给予每年20-55万元的特殊津贴(税前),其他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年度考核优秀者在第二年特殊津贴基础上上浮15-25%。
(5)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6)院内在编在岗受聘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
(7)如果职称不是教授者,聘任为校聘教授岗位,期间可以评聘高级职称。
(8)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3-4万元。
(9)子女可入托附属幼儿园,就读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
(五)江西省高校井冈学者(青年)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江西省高校井冈学者(青年)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为本学科领域未来学科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青年学科带头人,发展潜力大,有成为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百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优青”等相当层次人才工程项目人选的潜质;对于国(境)外人才,须在国(境)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经学校评审和审核认定,可受聘为江西省高校井冈学者(青年),聘期五年。
2、江西省高校井冈学者(青年)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灵活组建学术团队,配备行政助理,并资助科研团队建设经费5万元/年(学院预算经费单列)。
(2)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用房,校外引进者提供校内人才过渡房一套。
(3)如果职称不是教授者,聘任为校聘教授岗位,期间可以评聘高级职称。
(4)校外应聘人员根据学校规定,可以享受如表1标准中的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5)校外应聘人员入选青年井冈学者,根据入选具体情况,可按照《南昌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学科方向带头人层次,享受相应层次的薪酬待遇(税前年薪25-50万元),另享受每年税前10万元的青年井冈学者奖励,并按学校标准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及必要的科研启动经费。
(6)校内人员入选青年井冈学者,除享受学校正常提供的薪酬待遇外,在聘期内另享受每年税前10万元的青年井冈学者奖励津贴。
(7)享受学校高额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以及科研启动费,院内在编在岗受聘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
(8)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9)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3-4万元。
(10)子女可入托附属幼儿园,就读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
(六)专职科研岗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专职科研岗的任职资格
(1)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的新入职在编教师如满足任职基本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可以申请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聘期三年,申报前须以第一作者并以本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国际B类期刊发表论文2 篇(持录用通知可视为符合门槛条件,但该成果不计入考核期内成果)。
(3)自受聘岗位之月起,教师岗位类型调整为科研为主型,按所聘岗位待遇标准兑现有关待遇,原校内在编人员一切待遇停止发放,社会保险按本人实际在编岗位代扣代缴。
(4)专职科研岗位设置应以学院学科发展需要或科研团队发展需要为依托,以产生高水平、高质量成果为目标导向。
2、专职科研岗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实行协议年薪制,薪酬标准每年税前25-35万元,根据学科差异进行协商确定。个人具体年薪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拟聘岗位类型商议。薪酬发放方式:年薪的60%按月平均支付,40%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2)子女教育可参照学校教职工子女,在南昌大学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办理入学入托。
(3)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住房由后勤保障部在公租房中安排。
(4)协议外的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七)短聘助理教授或师资博士后岗的岗位条件、任务与待遇
1、短聘助理教授或师资博士后岗,聘期三年。
①短聘助理教授或师资博士后人员一般为国家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或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立德树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③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④博士阶段取得了较好的科研成果,其研究工作与合作教授(或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或基本一致;有发展潜力,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基础理论扎实,学术水平明显高于学校同类学科(专业)博士毕业生,申报前须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者导师署名第一博士生署名第二)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国际B类论文1篇,或国内B类期刊论文2篇;或者具有潜力的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博士,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等能力。
2、短聘助理教授或师资博士后岗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实行协议年薪制,薪酬标准每年税前25-35万元,根据学科差异进行协议,实施“一人一议”。个人具体年薪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拟聘岗位类型商议。薪酬发放方式:年薪的60%按月平均支付,40%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2)享受学校在职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同的社会保险。
(3)子女教育可参照学校教职工子女,在南昌大学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办理入学入托。
(4)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住房由后勤保障部在公租房中安排。
(5)协议外的成果同等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6)聘期三年,考核优秀者,可在当年按照工作程序录用为学校正式教职工,享受新入职员工的安家费、住房补贴等。其入职时间从进站之日起计算,聘用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以作为将来职称评定业绩。
(八)博士教师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待遇
1、全职博士教师的岗位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一般应具有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且第一学历要求具有高水平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各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有海外学习或研究背景一年以上人员优先录用,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3)除特别说明外,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理工医科32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正高45周岁以下。
(4)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者导师署名第一博士生署名第二)在学院科研奖励目录中的国内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国际B类论文1篇,或国内B类期刊论文2篇(特殊专业除外)。
2、全职博士教师岗的工作条件和薪酬体系
(1)实行常规工资制,薪酬标准每年税前12-15万元。
(2)子女教育可参照学校教职工子女,在南昌大学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办理入学入托。
(3)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住房由后勤保障部在公租房中安排。
(4)校外应聘人员根据学校规定,可以享受如下标准中的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表2)。
表2 全职博士教师岗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规定(税前)
| 博士层次 | 类型 | 安家费(万) | 购房补贴(万) | 科研启动费参考标准(万) |
紧缺专业、海外博士、全球三大排名前200名高校、业绩或背景突出博士待遇 | 满足两个及以上条件的高层次,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 20-25 | 35-40 | 10-50 |
满足三个条件 | 20 | 35 | 文9-10、理11-12 | |
满足两个条件 | 15 | 30 | 文7-8、理9-10 | |
满足一个条件 | 10 | 20 | 文5-6、理7-8 | |
一般博士待遇 | 海外经历一年以上 | 10 | 11 | 文5-6、理7-8 |
无海外经历或海外经历一年以下 | 8 | 11 | 文3-4、理5-6 | |
本表说明: 1、引进人才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正式报到上岗后,学校按本表提供相关待遇; 2、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由学校确定是否提供科研启动费。如决定提供科研启动费,其参考标准见本表; 3、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分八年支付(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科研启动费分别计算。但如夫妻双方同为985高校、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全球三大排名前400名高校,或夫妻双方所学专业均为紧缺专业,或夫妻双方均业绩突出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可申请分别计算; 5、已具有博士后经历且科研业绩突出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能晋级,则回到原待遇; 6、本表所示“紧缺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不含英语专业)、金融学、会计学、建筑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安全、护理学、人体解剖、病理生理学、社会保障、体育学、城乡规划学。 7、本表所示“全球三大排名前200名高校”认定标准为: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杂志THE世界大学排名为依据,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名中均排列前200名即认定。 | ||||
(5)成果享受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奖励。
(6)年龄40岁以下可以申请学院的优秀青年博士培养支持计划,周期内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科研补贴。获得支持者在首轮支持政策周期的三年内可以减免一年半的教学工作量,具体减免年度由申请者根据自身科研计划向学院申报备案(该政策与学院其他管理办法中的减免政策不重复享受)。
(九)业绩特别突出,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者,具体待遇面议。
1.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学术品德;
2.在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将详尽真实的基本情况、教育背景、[url=mailto:%E5%B7%A5%E4%BD%9C%E7%BB%8F%E5%8E%86%E5%92%8C%E4%B8%9A%E7%BB%A9%E6%88%90%E6%9E%9C%E7%AD%89%E4%BF%A1%E6%81%AF%E8%B5%84%E6%96%99%E5%8F%91%E7%94%B5%E5%AD%90%E9%82%AE%E4%BB%B6%E8%87%B3%E5%90%84%E5%BA%94%E8%81%98%E5%8D%95%E4%BD%8D%E7%94%B5%E5%AD%90%E9%82%AE%E7%AE%B1jgxy@ncu.edu.cn]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信息资料发电子邮件至各应聘单位电子邮箱jgxy@ncu.edu.cn[/url]或者直接电话联系079183969463。
2、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院及具体岗位(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理论经济杰出人才岗位/学科领军人才岗位/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助理教授岗位/师资博士后岗位/博士教师岗位)
四、学院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邓德胜 联系电话:(0791)83969463;E-mail:E-mail: jgxy@ncu.edu.cn
五、考核方法
1、心理测试:应聘者应先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达到常模者,方能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等形式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健康检查
1、岗位入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
2、健康体检: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1、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2、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考核材料、考察公示材料、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的审核意见材料等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处长办公会审核后,校内公示三天。
八、聘用
1、办理手续:考核、检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应聘入职:通过公开招聘招收的新进人员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可按国家事业编制调入或接收。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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