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j302 发表于 2019-6-20 16:06 
在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
第一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各个行业,各个企业的生产力是不同的,请问某种使用价值要放到哪个行业下的哪个企业算是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能代表社会平均的生产力水平的只有部分行业的部分企业,怎么能够生产出全部种类的社会产品?
第二劳动强度是指肌肉的伸缩次数,还是大脑的运算量,还是心理负担,至少要把这几个维度统一在一起吧。
第三劳动熟练程度,种地的熟练程度与绣花的熟练程度如何统一平均?
第四某种使用价值,有人把电脑用来打游戏,有人把电脑用来办公,有人把电脑拿来挖矿,请问电脑是哪种使用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体,即商品的本身、自身,亦即商品。一个面包的使用价值是什么?就是这个面包。
所谓制造某种使用价值,就是制造某种商品,譬如制造面包这种商品,制造自行车这种商品,制造小麦这种商品。
所以说,马克思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是制造某种商品的劳动,是某个行业的劳动,亦即任一行业的行业劳动。
所谓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就是总体性、主流性、普遍性、经常性的生产条件,而非个体、特殊、另啊类的。
换言之,就是放眼全社会这个广大的范围,能够代表全社会水平的,平均化来看的生产条件,
换言之,就是社会统计之常规意义上的(总体而非个体的)生产条件。
所谓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等等,是代表全社会水平的,平均化来看的劳动效率。参照以上。
其他的,就不和你多说了。你这个不学无术,头脑混乱,四六不懂,五音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