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制造业一直是以压低劳动力成本换来价格优势求生存。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让其感到了实实在大的成本压力。继技术壁垒、绿色壁垒之后,“劳动壁垒”正成为“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的下一个路障。中国制造业必须重新定义自己的“劳动力成本优势”,这是实现国家和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
关键词:劳动力成本优势,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
一、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给制造业带来的震动
在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大限”之前,很多国内著名企业和用工单位都做出了针对法律的规避性动作。在中国本土驻扎的LG、沃尔玛等跨国公司不但裁员,而且将工厂向东南亚国家转移。其实,最应该紧张的不应该是这些大型的知名企业,而是那些在“中国制造”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千万家中小加工制造企业。
中国的制造业一直是以压低劳动力成本换来的价格优势求生存的。新《劳动合同法》强制规范了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使用临时工和试用期、发放工资等问题和各种经济补偿行为,提高了企业的用人成本,这就督促企业经营重心从降低劳动力成本、走低价路线换成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技术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层面上,从而提升企业利润空间,促进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这一劳动关系的变革对那些只依靠非正式雇用劳动力力求存的弱小企业而言,是一个生死考验,东莞许多制造业由于无法偿还职工大规模的赔偿诉求而宣布倒闭。
二、分析我国制造业发展模式中的劳动力成本现状
1.我国制造业发展模式中的劳动力成本现状
我国现阶段制造业的出口产品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来自传统优势制造业。如我国自主生产的鞋袜、打火机和小饰品等,并由此诞生了多个专业市场。而这些专业市场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群。都是由文化程度低,劳动报酬低,生产自动化程度低的劳动者重复简单劳动产生。二是来自国外企业的代工生产。现在很多跨国公司在我国都设立了制造基地,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生产商品,然后销往世界各地。即使是像笔记本电脑这类高科技产品,在中国完成的也只是其中的劳动密集部分,科技含量低,技术溢出效应有限。
我国制造业用廉价的劳动力作为生产的基础有其优势所在:
(1)成本低、利润高。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主要取决于劳动力成本,在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条件下,获得的利润就会相对较高。
(2)风险小。新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资金流动不畅会带来风险。相对而言,单纯的廉价劳动力风险会小很多。
(3)解决就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吸纳更多的剩余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4)吸引外资。正是因为我国劳动力的廉价:使许多国外的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制造基地以降低其产品中劳动力成本。
从来自国际劳工联合组织的各国劳动力平均工资的相关数据来看,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工业化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平均工资都在每小时15美元以上,而我国工人的平均工资从2001年的每小时0.61美元到2004年的0.88美元,甚至不到美国的6%,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占有绝对优势。这也是近年许多跨国公司纷纷到中国设立制造业基地的原因,因为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劳动力成本,从而获取更大的利润。
2.我国制造业的劳动力成本分析
(1)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屡屡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和贸易壁垒。至2009年,我国已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从涉案产品看,主要集中于轻工、纺织、机电等我国具有出口竞争力的产品,其中纺织品贸易摩擦最为突出。而这些企业均为制造业生产部门。
(2)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消费水平日益提高,而劳动者的低工资水平已经难以维持日常生产生活,严重打击了其生产积极性,以至于出现了“民工荒”。这种对劳动力价值的贬损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是相违背的。
(3)廉价劳动力常与资源消耗型生产相结合。在我国成为世界工厂、制造业中心的时候,中国也不可避免的成为资源消耗最大的国家,成为世界最大的垃圾场,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发展中国家的起步多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虽然目前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劳动力工资不足其8%,随着生产技术发展和生活消费水平提高,工资报酬上升的空间还很大。
三、新《劳动合同法》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
SAS000(Socail Accountability 8000)是一套关于制造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利用廉价劳动力优势,成为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制造基地。在这个过程中,大量本地劳工的生活及本人权益难以得以保证。正是出于保护个体、引导经济发展绿色化的目的,才产生了SA8000这个企业责任标准。我国商务部对它的标准定义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管理标准体系。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如果达不至保障劳工权益的硬指标要求,产品将逐步为国际市场抵制,中国也将难以成为“世界工厂”。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与SA8000相呼应,我国很多企业已经逐步感受到SA8000的影响。珠江三角洲的很多企业因为SA8000认证不合格而导致其出口产品遭到外商拒绝,有的加工贸易企业因达不到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要求而被停单。
如果说SA8000是在“情”的角度对中国制造业提出了用工要求,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法”和“理”的角度对企业进行了制约。更具有重大意义的是,两者在两个层次都对中国制造业提出了新的命题——打破劳动壁垒。
四、新劳资关系体制的实施意义
第一,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新《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做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劳动者的这种保护,也同时意味着企业巨大成本增加。现实是,几乎百分之百的民营企业在人力成本上都在尽可能地节约。对于以往没有给工人上过各种保险的企业主来说,今后增加的这部分成本很难反映在产品的最终价格上。因为他们的产品竞争优势几乎都来自于低价格。
第二,制定《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新《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三,新《劳动合同法》的长远效力直接指向了中国制造业的改革方向,即如何甩掉“劳动密集”生产方式的帽子,在尊重个体、保护个体的前提下,使工业经济悄然进行一场绿色的变革。中国企业以往粗放式的生产方式,严重忽略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带来了劳资双方的互不信任,其结果是生产效率低下,不被世界主流生产模式认同。中国制造业必须重新定义自己的“劳动力成本优势”,那些牺牲劳工利益得到的优势部分将做减法,产品的综合竞争力需要重估。而新《劳动合同法》起到的,正是这样一个助推的作用。
第四,一味强调GDP的增长,轻视劳动者利益的经济增长是不能健康持久的。新《劳动合同法》对我国劳资关系体制的逐步完善,将解决我国制造业中长期存在的工会作用边缘化、劳资关系紧张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付给予更加公平的回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从而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使得经济的发展真正成为一种良性循环,对解决我国所面临的金融危机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管彦芳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0年第1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