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的假定中说,消费者永不满足,就与边际效用递减律对立冲突。所谓永不满足,就是边际效用随消费增加永远不递减(只递增或正值边际效用不变),不存在餍足点的意思。
中级数学家集体自相矛盾,这个现象很值得玩味。
为什么呢?
石开石 发表于 昨天 11:10
效用指在一定时间内消费者消费某种商品一定数量获得的满足程度。一个经常被说的例子:吃包子。假设一个人一顿饭能吃5个包子,那么他吃第1个包子的时候所获效用最大,吃第2个包子的时候所获效用减少,以此类推,吃第5个包子的时候所获的效用最小。
效用主要针对的是消费者有餍足量的商品,餍足量是消费者消费某商品到此数量获得了最大满足。例如,前面说的5个包子就是餍足量。
在《微观经济学》第八版中,平狄克和鲁宾菲尔德谈到消费者偏好的三个假定,其中第三个说:“商品被假定是合意的——也就是好的。这样消费者总是偏好任何一种商品多一点,而不是少一点。另外,消费者是永不满足的,多总是好的,哪怕只多一点点也好。”(人大中文版第64页)
在同书88页,两位作者又提出“边际效用递减”,其实就是边际效用递减律。他们运用边际效用递减律证明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是每种商品的一块钱效用相等。
这两段内容,放在一起,就是自相矛盾的。
中级数学家集体自相矛盾,这个现象很值得玩味。
为什么呢?
边际效用递减律意味着任何好品的消费都有一个餍足量,就是消费到边际效用等于零时,继续增加消费,总效用要减少。
边际效用递减律意味着任何好品的消费都有一个餍足量,就是消费到边际效用等于零时,继续增加消费,总效用要减少。
您有没有可能,一直吃,把餐厅里面的所有东西吃完?假如您办得到,建议您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一定能拿奖金。我猜您可能没这个本事。有没有可能,您吃到胃胀、肚子痛,然后到厕所拉一拉,吐一吐,出来后忍着肚子不舒服再继续吃;或者您吃到饱,最舒服的状态就停止。假如您是前面的那种情况,拼命吃,肚子痛也不管,就是罗鹏先生的主张对了,永不饱足和边际效用递减不能放在一起,因为您会消费超过饱足点 (餍足量),一但超出这个量,就不符合永不饱足的假设。
还有您说的荷包的问题是对的,通常餍足点是我们的预算达不到,既然我们达不到还放在分析里干嘛呢?所以不需要那个点,拿掉还比较干净清楚,所以经济学家这个假设是合理,只是罗鹏先生故意扭曲夸大。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