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统一化(Harmonization)
一些人总呼吁,应该实行全球一致的产权保护水平,作者将他们的理论基础定格为达到全球效率(不管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转移支付),而事实上,TRIPs倾向于这种主张,如它要求各国对赋予专利至少20年的保护期,并提供最低程度的保护力度。但作者置疑这种一刀切(不管其它国家所处的经济发展水平)方式的合理性。但基于效率的全球最优的产权水平是两国产权保护水平的组合,即 ,同一的产权保护( )并非最大化全球福利的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要达到全球最优值,两国进行不同的组合调整即可,并不需要统一的产权保护水平。如果初始条件为北方具有更高的产权保护水平,统一化意味着南方国家产权保护水平提高,即均衡会偏离E点,由于E点为它的最优反应值,对该值的偏离,会降低南方国家的福利(Lai&Qiu,2003),如果B<0,最优值向图中的H点调整,此时北方国家也会增加产权保护水平,可以证明,从E点到H点,北方国家为受益者,南方国家为可能的利益受损者。命题5记录了这个结论:
因而,作者认为TRIPs是一个利益分配工具,而非一个效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