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19-9-14 09:56 
任志强称房企税费占房价7成 各种费用达180多种。你能否定任的这种讲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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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向经济观察报介绍,房地产企业需要交纳的各种税多达27种,“这其中包含重复征收的部分,比如施工单位交的税、采购单位交的税等”。“各种费用更是达180多种,要盖150多个章,那就是150多个费,额外还有些不盖章的费,比如配套费,都是文件,盖不盖章都要交费。”任志强称。 “2008年,我们调研了北京等一线大城市的70个项目,发现地价大约占到平均售价的一半多一点,54%-55%,再加上25%的所得税、增值税可能到 60%,包括地价和各种税费在内的成本占到房价的70%左右。”任志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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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地价和各种税费在内的成本占到房价的70%左右”,这是任志强的原话,原话中明明有
“包括地价”这几个字在内,不是道是你眼瞎还是故意歪曲的?
“各种费用更是达180多种,要盖150多个章,那就是150多个费,额外还有些不盖章的费,比如配套费,都是文件,盖不盖章都要交费。”这也是任志强的原话。
原来,任志强原文讲的是
“各种费用”,不是国家税务部门征收的
“税费”。任志强下面对“各种费用”有解释:
“要盖150多个章,那就是150多个费”,具体地说,你要给你的房产建筑工地通电,那是要到供电公司去办手续的,供电公司是要收手续费的;你要给工地通上水,那也是要到自来水公司办手续的,也要付手续费的;其他,接通电话、接通通讯网络、接通有线电视网络、接通道路、小区绿化、小区环保、房产项目登记,等等,都是要盖章,要缴费的。这些收了费的单位,都是要为房产项目提供服务的。任志强还说:“
额外还有些不盖章的费,比如配套费,都是文件,盖不盖章都要交费”,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一个房产项目的开发,自然需要各种种样的配套,都需要各种各样的单位为这个房产项目提供配套服务,难道不应该收服务费吗?
总而言之,在任志强的原文中,这180多种
“各种费用”是与他上面所说的
“27种税”是分开来说的(从标点符号上也能看出),因为任志强清清楚楚地知道,这
“180多种费用”与
“27种税”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27种税”是ZF税务部门无偿征收的,
“180多种费用”是相关服务性企业有偿收取的,收取以后,是要为房产开发项目和未来居民提供相应的服务的。如果那些服务性企业提供服务不收费的话,难道让他们去喝西北风?偏偏是你,采取文字上偷梁换柱的方法,故意将这二者混淆起来,偷换成税务部门征收了
“180多种税费”,以达到你抹黑中国ZF的无耻目的。
你家用电缴不缴电费?你家用水缴不缴水费?你吃饭花不花伙食费?你出门花不花交通费?看病花不花医疗费?甚至死人也是要花丧葬费的。你也可以大喊:我在中国生活要支付几百种、几千种税费!不如你住到美国去吧,也许在美国这一切都可以不付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