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说,三级财政体制要比中国当前的五级财政体制具备不少优点。1、财政体制过于冗长,容易造成信息链条过长,导致信息的误差,中央政府的政策有可能被扭曲。2、五级财政体制容易造成政府规模的扩张,尤其在乡、县,当前副职过多,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费用支出。3、五级财政体制在运作上面效率更低。
但是个人认为抛开层级体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欧美的财政体制的基石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各自原有的“地方自治”的氛围,本地的选民有权经过宪制程序下的投票,自发选出地区的官员,因此官员与政府是用来为选民服务而应运而生的,相应的,地方政府在本地区也有很大的自治权力,就像美国的联邦和州之间的划分,有些权力联邦政府可以行使,但有很多权力联邦政府是不可以行使的,只有州政府才能行使。这在《联邦宪法的第十修正案》规定得非常明确:没有授予联邦的权力一律归各州和人民所有。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州的权力是比联邦多的。联邦国会一共有18项权力,总统有6项权力,但日常生活中的权力都归各州,比如刑法、婚姻、交通安全方面等等的权力都是归各州。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在传统意义上的西方世界国家(法国虽然名义上为集权国家,但是也有着分权和自治的传统),都有着宪政和联邦主义的理念,因此如果在当前中国,马上引入西方的三级财政体制,有可能让习惯了威权统治的乡,县一级的民众难以适应,最终导致税收和财政体制的混乱。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若没有地方自治和宪政主义的思想为基石,财政体制的变动,尤其是削减层级很可能带来混乱与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