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增长8.8倍,是因为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了,是大好事;
税收增长16.7倍,是因为税收征管制度加严了,堵塞了不法厂商偷税、漏税、逃税、骗税的途径;
社保缴纳增长了28.7倍,是因为迫使那些私营企业、港台企业、日韩企业都为农民工依法缴纳社保金了;
土地出让金增长了64倍,是因为采取了有效措施,让因城市房价上涨而产生的巨大利益不再流入房产开发商和贪官污吏之手了。
以上数据充分表明,在改革开放初期,企业的负担实在是太低了:
税收负担只有现在的十六分之一;
社保缴纳的负担只有现在的二十八分之一;
土地出让金的负担只有现在的六十四分之一。
难怪许多在改革开放前还是一文不名的社会无业人员,短短几年功夫就一个个成了亿万富豪;难怪反腐斗争中落马的那些高官,一个个贪腐数额大得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