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清风寒江在2006-3-11 14:17:00的发言:
对于确定性的损失(如本例中的失去最后面包而死亡)和不确定性的损失(因为拼命而可能判的死刑,但却可能幸免),其损失额度一样大(都是死),你说理性人会选择什么?
清风兄岂不闻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之分?同样是死,当事人的社会偏好很可能左右最终的价值判断体系!
对应此例,当事人完全有可能这样想:与其说失败被人打死或是成功被当作歹徒处死这两种死法,认命等死可能反而是比较好的选择,至少不用颜面扫地。当然他也可能气不过,硬要拼。
以下是引用清风寒江在2006-3-11 14:17:00的发言:
经济学理论的提出并非是为了提出而提出,是为了当一个理论不能解释现象时,通过对原有理论的修正来达到解释现象的目的的。从而在解释现象时,也并非理论越繁琐,名词越多,解释力越强,而强调简单的理论能解释复杂的问题。
另外,我对清风兄主张以简单理论界是一切不以为然。如果按兄台的逻辑,知识也就没必要发展了。把所有自己解释不了的归为“特殊现象”了事。难道行为经济学的诸多理论按兄台的意思不是从解释现实而来,反倒是为了提出而提出的吗?
至少爱因斯坦没有这样,他一生就是在干一件事:把原本被认为是“特殊的”解释掉,然后将原本就能解释的“一般现象”反而转化成了特殊。
当宏观高速的假设不再有利于我们观察和研究世界时,我们有必要放宽它!
扯得有点远了,但经济学里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一切所谓微观心理、社会的相对主流的偏异现象,最后都将成为真正的“一般现象”,而原本的“理性”则应成为其特例。我会为此而努力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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