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0-24 05:02 
您的问题是概念不清。
马克思的剥削意义是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
您的剥削意义是资本家少付工资。
“马克思的剥削意义是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
这是马克思对剥削现象的理论解释。
马克思首先认为存在这种现象,然后才可能去指出这种现象的本质。
如果马克思根本不认为存在这种现象,他怎么可能去研究这种现象呢?
马克思指出现象的存在,是正确的;但是他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错误的。
就好像某人指出存在月食现象,这是正确的;但是他解释这种现象是天狗吃掉了月亮,显然是错误的。
我想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