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是一家从事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医药制造企业,其主营业务是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和产业化。2019年4月3日,苑东生物披露科创板IPO申报文件,苑东生物在此后三个月历经上海证券交易四轮项目审核问询,苑东生物在8月底撤回申报材料终止IPO审核,其亦成为科创板首家医药制造业IPO终止审核企业。
本文拟通过梳理苑东生物项目审核问询函关注点,总结出苑东生物项目审核问询过程的主要问题,通过对主要问题及其回复情况的分析判断出苑东生物主动终止申报的原因,以期对医药制造企业申报科创板IPO起到指引作用一、苑东生物项目审核问询关注点2019年4月16日,苑东生物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一轮审核问询涵,本次问询共六大方面:(1)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基本情况;(2)关于发行人核心技术;(3)关于发行人业务;(4)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5)关于风险揭示;(6)关于其他事项。科创板IPO项目审核的首次问询由于多种因素导致重点不突出,因此不再展开具体论述。2019年5月15日,苑东生物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二轮审核问询涵,本次问询共10个问题,具体如下:(1)首轮问询未回复或未充分回复的问题;(2)关于相关产品的市场地位及科创板定位;(3)关于医保、带量采购及一致性评价对经营的影响;(4)关于两票制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影响;(5)关于外包推广服务;(6)关于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7)关于合作模式;(8)发行人报告期内自产原料药和相关产品;(9)污染治理费支出下降的原因;(10)报告期前股份支付等其他问题。2019年6月3日,苑东生物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三轮审核问询涵,本次问询共8个问题,具体如下:(1)关于产品和技术先进性;(2)关于在研1类新药与核心技术;(3)关于经营业绩;(4)关于市场推广服务;(5)关于带量采购政策对公司的具体影响;(6)关于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7)关于已上市产品的研发成果归属;(8)关于承诺事项、经销收入核查等其他问题。2019年6月27日,苑东生物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四轮审核问询涵,本次问询共5个问题,具体如下:(1)关于委外研究、共有专利和合作研发;(2)关于核心技术或药品生产批件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3)关于销售收入问题;(4)关于市场推广服务;(5)合作模式、GMP证书和药品生产批件到期、带量采购政策影响等其他问题。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苑东生物项目审核的四轮问询函的梳理,我们发现苑东生物项目审核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否满足科创板定位的质疑、带量采购等政策对生产经营影响程度、推广服务的外包模式未能穿透性核查以及技术服务授权生产模式的合规性问题等方面。二、苑东生物审核问询主要问题分析1、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否满足科创板定位关于苑东生物核心技术的问询贯穿项目审核全程,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问题;第二、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与地位;第三、公司在研1类新药的市场前景。苑东生物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服务于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和产业化的4大核心技术分别为药物晶型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技术、创新化合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缓控释技术、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术等,围绕上述核心技术,公司已累计拥有发明专利65项,并形成了41个在研项目。在首轮问询中被要求说明相关技术在国内领先的认定依据,同时要求披露核心技术是自主研发、合作研发还是外部采购等问题,在首轮问询回复中苑东生物披露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且招股说明书中技术领先等表述在被问询后删除。但在随后的三轮问询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他医药企业存在任职经历以及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等产品来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带领研发团队在关联企业研发成功后转移而来到发行人等问题,随即被要求补充说明“公司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来自于自主研发”的依据是否充分。苑东生物在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以及市场地位方面所占优势不大,已上市产品全部属于市场占有率不高的仿制药产品,而且多种产品也非首家仿制。第二轮问询要求审慎判断以仿制药为收入来源的情形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第三轮问询仍然要求说明苑东生物现有的首家化学仿制药、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是否属于“市场潜力大、临床价值高”的产品。同时,在对于在研1类新药在审核中引起特别关注,苑东生物在研产品的7个1类新药中有2个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其中,CX3002项目正在Ⅰ期临床,优格列汀片正在II期临床。苑东生物披露CX3002需的知识产权存在共有的情况,在第四轮问询中,要求补充说明发行人对于核心技术对共有专利和合作研发是否存在依赖以及纠纷,苑东生物认为CX3002项目所涉及的24项专利中只有1项为共有而不存在依赖。科创板IPO项目对于核心技术的审核是刨根问底式的,从生产经营所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准确表述到追溯所属核心技术的来源性问题,从依靠核心技术所研发的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和地位到在研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市场前景进行全方位的剖析。苑东生物申报和审核的过程存在着招股说明书定性表述不严谨、公司核心产品披露不突出、核心技术的来源性问题未充分披露等瑕疵,以及存在着“挤牙膏式”谨慎回复使得关于核心技术的问询在四轮反馈回复中反复出现。最终,招股说明书和多轮的问询回复给我们的直观感受比较糟糕:发行人是一家以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虽其已开展多项创新药研发但均处于早期且存在非完全自主研发的医药企业。2、带量采购等政策对生产经营影响程度苑东生物2016年-2018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以及技术服务等三类,其中,苑东生物的化学药制剂主要包括乌苯美司胶囊、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伊班膦酸钠注射液等仿制药。按照产品分类具体数额和占比如下:产品类别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金额(万元) | 比例 | 金额(万元) | 比例 | 金额(万元) | 比例 |
化学原料药 | 4,455.91 | 5.80% | 2,187.02 | 4.61% | 1,273.55 | 3.76% |
化学药制剂 | 69,645.80 | 90.69% | 44,305.34 | 93.42% | 32,606.62 | 96.24% |
技术服务收入 | 2,694.27 | 3.51% | 934.59 | 1.97% | — | — |
总 计 | 76,795.98 | 100.00% | 47,426.96 | 100.00% | 33,880.18 | 100.00% |
带量采购的实施对于药品价格体系的冲击是非常明显的,中标药品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从“以量换价、节省医保资金”的角度算是实现初衷,但对于以仿制药为主的医药制造企业来说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中标与否将对企业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苑东生物在2018年已有7.68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带量采购政策全国推广后,若中标情况不理想会出现营业收入大幅度下滑的压力,苑东生物第三轮反馈回复没有有效解释企业如何面对政策法规所带来的行业变革,此问题也是所有以仿制药为主的拟IPO企业所需要考虑的。在此期间,医药行业因为带量采购等政策正在悄然发生着巨大的变化,2018年11月15日,以上海为代表的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以下简称“带量采购”)。正如苑东生物第三轮反馈回复所披露:“带量采购政策设计的初衷是以价换量,利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去代替原研,同时降低仿制药的虚高价格,节省医保资金”,试点地区的带量采购的直接效果是药品价格的大幅度降低。审核问询要求发行人披露带量采购政策对于发行人未来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业绩大幅度下滑的风险,以及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苑东生物从主要产品毛利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带量采购设计初衷、公司产品的竞品情况、公司自身产品情况等角度进行说明,但是在第四轮反馈中仍然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带量采购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推广服务的外包模式未能穿透性核查苑东生物的销售费用主要由推广服务费、职工薪酬等构成,2016年-2018年的按照项目类别分类的金额和比例如下:项目类别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金额(万元) | 比例 | 金额(万元) | 比例 | 金额(万元) | 比例 |
推广服务费 | 38,486.79 | 93.40% | 20,165.26 | 90.20% | 12,959.97 | 89.15% |
职工薪酬 | 1,645.57 | 3.99% | 1,310.33 | 5.86% | 1,067.19 | 7.34% |
其他 | 1,073.04 | 2.61% | 881.08 | 3.94% | 510.26 | 3.48% |
总 计 | 41,205.40 | 100.00% | 22,356.67 | 100.00% | 14,537.42 | 100.00% |
苑东生物在2017年的销售费用比2016年增幅达53.79%,2018年销售费用较2017年又增幅达84.31%,与此同时,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也产生较大幅度的增长。此种增长是和“两票制”在医药流通领域的执行密切相关的,该政策几乎重塑医药商业流通的规则,在此背景下,药品的销售费用从整个流通环节多级经销商开票化解更多转移到医药制造企业本身承担或者最多一家经销商分担的局面。苑东生物在财务数据上的变化是“两票制”带来的典型影响,其“两票制”后采用的是配送商模式,必然会出现出厂价格、毛利率和销售费用率相对较高的情况。
药品流通领域的政策变化导致的销售费用异常不一定是IPO的障碍性问题,“两票制”实施以来已有几十家医药制造企业顺利通过审核,苑东生物存在的关键问题是其市场推广采用的是公司筹划并外包给专业化的医药市场推广服务商实施的模式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