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学会理性思考
在目前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情绪发泄多于理性思考,直觉判断压过逻辑分析。对一个民族来说,大众情绪是一种血性,有它的价值,但仅有情绪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因为仅靠情绪发泄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
什么是理性思考?我理解的理性思考,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尽量超脱于自身的地位、身份、利益,必须讲公共理性,学会换位思考。俗话讲,“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比如说,不能因为自己是干部就只考虑干部的利益,自己是医生就只考虑医生的利益;也不能因为自己是农民就只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自己是患者就只从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其实也正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实质所在。罗尔斯的正义论要求我们透过“无知的面纱”理解社会制度,不能“对号入座”,只从自身利益评判是非,否则就无公正可言,民主政治也会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当然,在现实中,每一项政策起步的时候,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位置,变革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要做到完全超脱是很难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强调理性思考的重要性。至少对学者来说,应该做到超脱,否则,就谈不上学者的独立性。
第二,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优劣时,必须考虑政策的可行性,把这项政策与可行的替代政策(alternative)相比较,而不能把现实中根本不可行的理想目标作为反对一项政策的理由。以讨论收入分配为例,设想社会由两个居民组成,考虑A、B、C三种状态:在A状态下,每人各得100;在B状态下,第一个人得120,第二个人得180;在C状态下,每人各得150。再进一步设想现在处于状态B。那么,如果这三种状态都是可行的,社会最优的安排应该是状态C;但是,如果状态C不可行,我们就不能用状态C批评状态B。如果不考虑可行的选择,非要两个人收入均等,我们只能走向状态A,两个人都受到损害。当然,如果全社会的价值观是平均分配偏好于任何收入差距,由状态B退到状态A也可以,但我们绝不能把不可行的状态C当目标去追求,否则就是不理性的。在当前有关改革的讨论中,一些人全然不考虑政策的可行性,不考虑政策的激励相容条件是否满足,习惯于用乌托邦理想蛊惑人心,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害无益。
第三,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摆事实,讲道理,实证数据和逻辑分析相结合,而不能以感觉代替事实,用直觉判断代替逻辑推理。直觉对我们理解现象是重要的,但通常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严谨的逻辑分析,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由直觉导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
比如说,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家用行政办法把药品的价格压低对患者有好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价格被强行压低之后,许多效果不错的国产药从市场上消失了,患者不得不付更高的价格使用进口药;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有企业更有利于降低收入分配差距和解决就业问题,但大量事实和理论分析证明,平均而言,国有企业越多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百姓就业越难。现在有些政府部门常常在舆论的压力下出台一些缺少任何实证分析和数据支持的政策,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损害了百姓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民众可以发泄情绪,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学者必须理性,不能被大众情绪左右;政府的政策必须理性,不能被民众的情绪所俘虏。在研究现实问题时,案例分析很重要,但案例分析必须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用个别案例推出一般结论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
第四,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实施一项变革政策时,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也就是如何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下,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把蛋糕做大,实现多赢,使全体民众和整个社会受益,而不是向后看,纠缠于历史旧账。这方面,老一代革命家<?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
当前在处理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时,也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非常特殊,当时我们有大量的法律是不合理的,不符合改革精神,而许多合理的行为又是不合法的。企业界有些行为符合改革“大法”,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但可能不符合各级政府原来制定的“小法”,从今天的角度看,合法与否很难说清。最新的经济学分析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对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特殊的措施了断,才能把整个社会从“违法陷阱”中拯救出来,建立起良好的公共秩序;如果我们只是“向后看”,纠缠于过去,民众可能在感情上求得一些平衡,但整个社会就会被长期困在一个坏的均衡,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没有好处,对大众百姓也没有什么好处。香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廉正公署”建立之前,香港警察队伍是很腐败的。如果没有当时的“大赦”,香港警察队伍就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廉洁起来,也很难有香港今日的发达。个人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不能自拔损害的只是自己,而一个国家的政府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损害的将是这个民族。
中国改革的三个约束条件
中国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重要约束:权力结构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约束。这三个约束对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
权力结构约束: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权力集中在政府部门,民间不仅没有财产权,甚至连最基本的选择工作的权利都没有,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转向民间,用企业家代替政府官员制定经济决策。但改革本身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转移必须通过政府自身进行,也就是说,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自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受到一些政府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一些权力常常在“改革”的名义下被保留或以新的形式出现。所以我们看到,改革二十多年后,计划经济下权力最大的政府部门今天仍然是权力最大的部门。
中国改革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高层改革领导者,但那些参与过80年代改革的人们都能清楚地回忆,当时的改革领导人对中央政府部门官员的权威是非常有限的,并没有足够的权威完整地实施改革措施。这是因为,中国的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一个分割型的,不只是上层领导者之间有权力分割,不同级别的政府都有着不同的权力范围。几乎每个部门都有制定政策的权力,都有保护伞,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主要的政策制定不仅仅要高层取得一致,还需要很多环环相套的政府部门有积极的合作态度。用现代经济学理论讲,改革方案只有在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时才能得以实施。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要求是多样性的,所以不可能有这样都满足的方案。改革领导者为了换取政府部门官员对改革的支持不得不做很多妥协,一些政府部门也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这经常会使得本来很大胆的改革举措最后变得谨慎小心敷衍了事,甚至半途而废。这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改革派经济学家提出中国需要“新权威主义政府”的主要背景。
上世纪80年代,国家体改委是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由于体改委是一个新的部门,没有计划经济下的既得利益,所以改革最坚决,在政策制定中能形成对原有政府部门的重要制约。但自90年代以后,体改委的权力被大大削弱,甚至名存实亡,最后连名也没有了,对既得利益部门的重要制约没有了,各部门可以自行制定“改革方案”,“深化改革”也就很容易变成一些政府部门重新攫取权力的借口。
意识形态约束:意识形态的约束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改革领导人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显性的、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使得许多改革措施必须在“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下进行,许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说,改革者常常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自然,出事故的概率就大大增加。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不同的人对同一改革措施做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使得下级执行部门无所适从,等待观望,延误了一些改革,也加大了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者在政治上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主张“左”的观点的人在政治上最安全,主张改革的人经常受到来自“左”的攻击。为了政治上的安全,一些改革者也就变得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往前走,延误了改革的良机。一些机会主义者频繁地以“政治上正确”谋取私利,无形中扩大了反改革的势力范围。第四,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政策在形成过程中不能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增加了实施中的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中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过去,我们用“不争论”的办法回避争论,但这种办法可能只适用于强势领导时代。第五,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难以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使得一些经济方面的改革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意识形态约束制约中国改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我们可以公开讨论国有企业如何改革,谁也不能用意识形态的棍子打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摆在桌面上,最后形成一个包含目标和实施步骤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国有资产就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无论改制前还是改制中的资产流失都可以大大减少。但由于意识形态的约束,国有企业改革常常只能由地方政府偷偷摸摸地进行,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反倒没有办法避免。
应该说,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改革领导人和学术界一直试图通过“理论创新”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三个代表理论”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现在看来,为了进一步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我们必须有更大胆的理论创新。
知识约束:中国改革面临的另一个重要约束是知识约束。设计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规划并非易事。中国没有市场经济传统,绝大部分人缺少对市场经济的切身感受,在很长一段时期,即使改革领导人和经济学家都不清楚市场这个机器究竟是如何运作的。经济学家只能从教科书上学到一些市场经济的理论,但是他们没有实际的体验。老一辈经济学家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回答为什么必须改革,但无力回答改革应该如何进行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年轻的经济学家活跃起来了,他们少了很多意识形态方面的条条框框,更追求实用性的东西,因此他们能够不管“姓资”还是“姓社”,而是专心地研究经济如何更好地运转。他们对1984年以后的改革规划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些人甚至直接参与了规划的设计。然而,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存在理想主义,他们也无力触动当权的政府官僚体系。
科学知识是制定改革规划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之所以没有人知道如何去改革,部分原因就像很多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改革是一个“干中学”的过程,改革不同部分的相互依赖性只能陆续地显现出来。既然没人知道如何去改革,“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是惟一的选择了。中国经济改革所具有的实验性特征多少反映了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专项改革的后果都是可以事先预料的,一些事后的逆转肯定是必要的。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改革,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央政府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的缺陷使得改革中出现一些失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改革进行到今天,我们有关市场经济的知识大大增加,民众有理由要求政府拿出更好的改革方案,避免新的失误。
我还想指出,以上三个约束是相互加强的,比如说,知识约束使得旧体制下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按照自己的利益操纵改革,因为他们有理由借口“经济学家不懂实际运作”或“改革措施没有可行性”而否定一些改革方案或使方案在执行中走样;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者没有办法大胆地探索,难以做出知识创新;而由于知识缺乏导致的改革中的一些失误又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的约束;如此等等。
改革中的利益补偿问题
任何体制下,都会形成既定的利益格局,都存在既得利益阶层。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会涉及到对既定利益格局的调整,但二者在调整利益关系的方法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将财富或权力从一部分人手里剥夺,然后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革命中一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所以革命不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人受损但至少有一个人受益)。即使受益者是多数,受损者是少数,革命也不一定增加社会总财富,所以革命甚至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受益者所得大于受损者所失)。比如说,历史上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过分来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也很难说清楚社会总财富是否增加了。
改革与革命不同,改革不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无偿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而是在承认原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各成员既定利益(status quo)的前提下,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革命意味着剥夺既得利益,但改革必须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认可的;也就是说,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按照这个原则,在现实中,如果具体的改革措施会带来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但同时会导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利益受损,此时,受益者有责任从自己所得的增加中拿出一部分补偿(“赎买”)受损者,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这也意味着,改革进行的前提是社会总财富将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增加,受损者不可能得到补偿。
尊重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阶层予以补偿,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问题,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解释改革中的许多补偿(或赎买)措施。比如说,计划体制下,相对于农村人,城市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相对于农民,工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所以,当政府提高农产品价格时,就必须给城市人副食补助,而当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时,政府并不补贴农民,因为农民不是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者。同样,农民工被辞退企业并不给买断工龄费,也没有失业救济金,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时,企业必须付钱买断工龄,还要提供失业救济金,因为我们必须尊重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工人的既得利益。国家承认的农民的惟一既得利益就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征用土地必须给失地农民补偿。即使在改革中出现的某些体制下的新既得利益者,如果要改变这种体制时预期有人会受到损失,也可能要考虑补偿。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非流通股股东要给流通股股东赠股,十送三,十送二,就是尊重流通股股东在非流通股不能流通时形成的既得利益,赎买他们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对政府官员既得利益的补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人们一般不敢提及,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他们中的不少人本身是政策制定者,讨价还价的权力太大。但回避问题的结果是形成了非常不规范的“暗补”(包括腐败、子女经商等),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成本。公车改革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但如果按照日本等国的经验,可以节约相当大的一笔政府支出。现在政府官员“实报实销”浪费的钱数倍于他们实际上能享受到的,如果财政拿出1万亿元裁减掉1000万名政府官员,给整个社会带来的价值将是巨大的。
这里也存在一个观念的转变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中国人对非货币形态的特权比货币形态的补偿更容易容忍,所以,官员一年花几十万的公车支出我们能容忍,而补贴几万元大家难以接受;国有企业连年亏损但领导人吃喝拉撒都报销我们可以接受,而如果给他们“金降落伞”换取他们让位,我们则不能接受。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现实中所有的补偿都是合理的,公平的。现实中,有些补偿可能不足(如对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有些补偿可能过度,可能与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有关,也可能与信息不对称有关,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需要有关方面好好研究。但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者予以某种形式的合理补偿,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由于历史的传统,有些国人习惯于用革命的观念理解改革,把改革理解为简单的剥夺既得利益,是不正确的。
这里,有必要把绝对利益和相对利益区别开来。所谓绝对利益,就是以当事人拥有的、直接决定其效用水平的收入、财富、权力的绝对量(权力可以用货币等价表示);所谓相对利益,是指当事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在收入、财富、权力等方面的相对位置。设想社会有甲、乙两成员,在原体制下,甲的财富是100,乙的财富是150。那么,如果在新体制下,甲的财富变为200,乙的财富变为300,我们说每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一倍,但相对利益没有变化;如果新体制下每个人的财富都是200,我们说两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但甲的相对利益上升了,乙的相对利益下降了。
我前面讲的应该尊重和补偿的“既得利益”,是指绝对既得利益,而不是相对既得利益。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乙的相对利益受损了,也不应该补偿。相对利益受损不能补偿的一个原因是其主观性太强,难以度量;另一个原因是,改革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趋向机会均等的社会,而不是形成新的特权阶层,如果相对利益损失都要补偿,无异于回归旧体制,与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从相对利益角度看,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官员地位最高,工人地位次之,农民最低。改革必然使原来地位越高的群体,相对地位落差越大。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说改革是成功的。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改革中利益受损者的补偿应该是一次性,而不应该是没完没了的,否则,新体制不可能形成。
发展是消灭贫困和缩小收入差距的硬道理
在这次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提法受到了质疑。由于“公平”是一个很有价值判断色彩的概念,强调效率的学者似乎失去了道德的正义性。其实,公平可以理解为“机会均等”,也可以理解为“结果均等”。如果是机会均等,公平与效率并没有矛盾,因为只有机会均等的自由经济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更准确表述应该是“机会均等第一,兼顾结果均等”。如果公平指的是“结果均等”,效率和公平在一定范围内是有矛盾的,但“效率第一,兼顾公平”并没有什么错。即使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机会均等也比结果均等更符合社会正义。
当然,任何社会都必须关注效率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说经济学家不关注“公平”(结果均等)是没有经济学常识的表现。经济学家只是证明,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至于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哪一点合适,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收入分配专家的统计分析表明,自改革以来,用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距扩大了,至于这种扩大中有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中国是否到达了效率与平等关系的边界点(即能否在不损害效率的情况下增加平等),还有待进一步分析。
我们不仅应该关注收入的相对差距,更应该关注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我这里想指出的是,那种认为追求效率和经济增长就一定会损害穷人和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自改革以来,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现在的2600万。如果没有效率提高带来的经济增长,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析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的人均GDP越高,经济增长越快,该地区贫困人口的比例越低,城市的基尼系数也越低。所以,套用
特别是,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主要在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是造成基尼系数上升的重要原因。如果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而实施的政策使得企业家没有了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性,数亿农村劳动力就没有可能转移到城市就业,不仅解决不了绝对贫困问题,也没有办法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统计表明,分省的基尼系数多在0.4以下,普遍低于全国的基尼系数。据国外学者的研究,全国基尼系数上升30%-50%来自地区差距的扩大。因此,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角度看,缩小地区差距应该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地区间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体制的差距,企业家队伍的差距。那些相对落后的地区基本上都是体制改革最慢的地区,企业家创业的制度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也是国有经济主导的地区。耶鲁大学的陈志武教授使用跨国资料的研究表明,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不可能解决地区差异,相反,平均而言,政府支出比例越高的国家,也正是地区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
有人认为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私人企业的发展造成的,所以缩小收入差距的办法是发展国有企业。但我通过分析31个省市自治区的资料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城市就业人口中国有部门的比例越大,该地区的基尼系数越高。这说明,我们不可能用发展国有企业的办法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事实上,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是国有企业的无效率造成的。
在任何国家,政府都需要用一定的转移支付缩小收入差距,但政府的转移支付措施必须恰当,并精心设计。我们不能想当然地以为扩大政府支出的比例就一定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恰恰相反,我从统计资料中发现,平均而言,政府支出占GDP比例越高的地区,基尼系数也越高。
我们不应该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对立起来,更不应该把共同富裕等同于平均分配。没有差别,就不可能共同富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如果我们真正关心穷人,就应该把机会均等(也就是效率)放在优先地位,比如说给穷人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海克曼教授等一些学者最近的研究表明,在中国,教育水平已成为决定家庭收入水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一个农村大学生可以使一家人脱贫。非常遗憾的是,最近有关教育体制改革争论中,舆论只把注意力放在学费上升给穷人带来的负担上,而忽略了由招生数量增加给普通大众提供的教育机会这个问题。1978年,全国大学共招生40万学生;到2005年,全国大学招生总数达到504万,增加了11倍多。我相信,即使对低收入阶层而言,学费虽高但有机会上大学比学费虽低但没有机会上学要更好。当然,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帮助解决贫困生的学费问题。进一步,要增加教育经费,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但没有民营企业缴纳的大量税收,政府的收入从何而来?
看待中国问题不能离开全球化的大背景
有关中国改革的许多问题,现在必须放在经济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来讨论。比如说,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绝不能以牺牲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代价,否则的话,中国的企业垮了,最后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普通民众。
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与经济的全球化有关。同样是工资收入者,在外企或私企工作的高层经理年薪可能在100万元以上,而普通的制造业工人的年工资还不到1万元,这样大的差距在其他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是少有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同素质的劳动力市场范围出现了差异。简单地说,越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如软件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可流动性越强,市场范围越大;越是低素质的劳动力,可流动性越低,市场范围越小(限于本国市场)。结果是,与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相比,中国高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远小于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比如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是美国制造业工人工资的1/40左右,但外企工作的中国高级白领的工资达到美国同等白领的1/3到1/2,甚至更高。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全球化的话,二者的差距会比现在小得多。
这样的话,我们就面临一个难题:如果想通过税收手段把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压下来,就会导致大量脑力外流,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而如果把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提得太高,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民营企业家和高级人才可以移民海外,而普通工人只能回家,对后者的伤害更大。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在改善普通工人待遇方面不能有所作为,更不是说工人工资不应该随企业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离开全球化这个大背景讨论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民族企业的生存、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前提,也是我们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约力量。
经济全球化给收入分配政策带来的挑战不止是中国面临的问题,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哥伦比亚大学萨拉-
从学术到政策
在当前有关中国改革的讨论中,一些舆论把学者的学术观点与政策主张混为一谈,不仅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改进。
学者的本职是“求真”,把问题搞清楚,说透彻。学术观点通行的表述方式是“如果……,那么……”,讲的是事物的因果关系。比如说,“如果我们不削减政府的权力,腐败现象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学术观点不仅不是赞成腐败,恰恰相反,是希望人们能认识清楚腐败的根源,从而找到反腐败的有效办法。
学者与政治家不同。真正的学者只说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话,政治家是说别人喜欢听的或“政治上正确”的话。所以,大众不应该用评价政治家的标准评价学者。
不同的学者可能提出不同的学术观点,不同的学术观点可以通过学术争论辨明真伪(也可能永远不能辨明真伪),但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能用投票来决定。多数人赞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否则就不会有科学,也不需要科学。学者讨论问题时要讲学术规范,讲逻辑,不能哗众取宠。
学者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政策主张,在这方面,他们与普通民众是平等的,他们影响政策的惟一优势是政策主张背后的理论的说服力,而非个人的价值判断。由于真正的学者通常对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论证的理论有很深的信仰,并且对政策的后果看得比一般人远(这是理论的价值所在),他们也很注重自己的长远声誉,希望自己的观点经得起时间考验,所以如果不是媚俗大众,他们的政策主张可能会与多数人的喜好相同,也可能不同。
政策与学术不同,政策是可以投票的,因为政策的制定是科学与政治过程的结合。在政策制定之前,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听取专家意见,做可行性论证,可以说是一个科学的过程。但最后选择什么样的政策时,一定是一个政治过程,是利益博弈的结果,不论这个国家是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一些重大的政策,民主国家可能要投票,专制国家个人说了算,但无论投票还是个人说了算,都是政治。所以很少有哪个政策是完全按照某一派学者的主张制定的情况。
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制定政策的政治过程如何,几乎没有任何政策可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偏好,所以任何政策都会有人不满意。我们还必须记住,也并非多数人的选择一定就有利于多数人的长远利益(陈水扁上台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必须防止多数人变成少数利益集团的俘虏;我们也必须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变成少数人中的一员。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
真正的学者只说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话.
有哪个人会做自己自己认为错的事?真正的学者,尤其作为现时中国的经济界人士, 是不是还要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还有自己的职业操守?
大痛无声: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表情(转)
熊平 我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相互拥抱才能自由飞翔。 ——题记 近两年,由朗咸平先生《在“国退民进”的盛筵中狂欢的格林柯尔》一文引发的,关于中国改革二十多年成败的反思与争论,从民间到网络再到官方、学术界,一直以来旷持日久。在民间利用网络优势把这场反思和争论公开化之后,官方、学术界感到城池渐失,所以就有了《财经》上皇甫平《改革不可动摇》的坚定论断,2006宏观经济预测春季年会上李稻葵对将利益群体矛盾公开化的批判,以及吴敬琏“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担心一些人利用大众不满情绪否定改革方向的言论。今年两会期间,张维迎更是在抛出“改革受损最大的是领导干部”的惊天大论断之后,又在《经济观察报》发表长文《理性思考中国改革》,以科学、理性、学术、向前看和超脱的姿态,对来自网络、民间和学术的直觉派来了一次大反扑。文章看上去很美,还搬出了罗尔斯、海克曼等外国经济学大牌镇山,可谓用心良苦。只可惜张维迎所谓的理性、学术、科学和向前看的方法,在他所谓“无知的面纱”下,囵轾于自身利益的驱使,终究无法“超脱”,说了一大堆昏话。特别是他引以为基石的关于革命与改革的经济学定义和“利益补偿”理论,更是漏洞百出。下面,我将以直觉、感性、民间和向后看的方法和困坐之姿,对中国这20多年的改革来一直社会学心理学的大剖析,顺便回答张维迎先生所谓的“利益补偿”理论和关于革命与改革定义的问题(非论述重点)。 文章包括三部分:一、现状;二、策略;三、结论。 一、现状。 1.改革合法性地位的丧失和改革共识的彻底破裂。首先说明,我说改革合法性地位的丧失和改革共识的彻底破裂,并不是否定改革的方向,我指的是现状。譬如说铁路改革和石油改革,铁道部和中石油就不能与大众形成共识。铁路有自己的公、检、法,地方公、检、法总是无法管理本地的火车站,结果全国的火车站年年大力整治,年年乱。铁路还有自己的独立核算体系,票价自己说了算,一张春运火车票,比平时贵一倍它还说亏本,更多的还要从黄牛手中购买。你大众要搞乘车购票实名制它说成本应付不过来,但它让乘务员搞那些无所谓的卧铺换个小铁牌就没有成本。去年国际油价大涨,广东闹了2个月的油荒。我在《羊城晚报》上了解到,由于国际油上涨,国家给中石油和中石化的补贴是1000个亿。在广东闹油荒的同期,中国石油出口却急剧增长40%多,利润剧增70%,仅2005年上半年,中石油就完成利润1029.27亿元,占到全部中央企业利润总额的近四分之一(原谅我没时间找更多的资料和提供确切的数据,因本人还得为生计象斯宾诺莎一样磨镜子)。建设银行上市之前,为达到上市标准,国家动用200亿美元外汇充足其资本率,并丢掉了几千亿的坏帐(官方表达为割掉不良资产)。很明显,现在的改革越来越象一场利益的争夺战,中央、地方、企业都参与其中。张维迎说,革命并不一定能增加社会财富,不是帕雷托改进,而改革不同,改革是共同把蛋糕做大,是帕雷托改进。但从这二十多年的改革结果来看,特别是这近十年的改革,帕雷托改进并不主流,主流是少数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成果的最大限度剥夺与侵占,占绝对多数的弱势群体无法分享改革的大部分成果,甚至直接受损,还要承受改革的全部成本。例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以贵州、山西等矿产地为代表,企业和老板收益,当地老百姓买单。邓小平说,改革的结果如果不是共同富裕而是贫富分化严重,那我们的改革就是失败的。如果改革的结果与改革的初衷背离,那么改革的合法性地位就要受到质疑。如果改革令绝大多数人相对受损,而只是少部分人受益,并且这少部分人侵占90%以上的改革开放成果,那么改革的共识何在?以2005年为例,社会财富新增总量为13万亿,但工资分配大约只占到1.3万亿(以社科院厉志宁先生2002年统计比,这几年有连续性),而且在这部分工资分配中,公务员占也很大比例。约有90%的财富分配权掌握在掌勺者手中,而掌勺者的权力基本处于弱势群体失控的境地,我们绝大多数老百姓只能把公平和正义寄希望于掌勺者的良心。在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中国法制其实很完善,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维权成本太大),良心如何保证? 2.普遍的人格分裂与普遍的社会断裂。所谓普遍的人格分裂,是由普遍的道德缺失和普遍的受损感形成。经验表明,在一个有漏洞的游戏规则中,所有的人都会利用游戏规则的漏洞来获取收益而非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规则的修改上。根据社会学家弗洛母的说法,所有的社会制度都是不健全的,也就说是存在漏洞的。我们没有传统法制社会的遗产,所以我们这个社会制度的漏洞特别大,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回过头来再看这20多年的改革,在对改革的反思与争论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不光是农民、工人强烈地感受到了受损(可恶的MBO啊),领导干部也感到了受损。张维迎也说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利益受损最大的是领导干部,改革必须在尊重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并且要对利益受损最大的领导干部进行补偿。张维迎说了个大实话。我说张维迎是第二个康晓光,是说他与康晓光一样,看得准,看得真,说得与康晓光一样无耻,一样露骨。普遍的受损感结果导致了普遍的不满情绪。各位扪心自问一句:你没有受损感吗?普通百姓的不满是可以理解和容易见到的,但领导干部的不满情绪却很微妙,他们的不满来自对利益攫取的不满足,因为有人比他攫取的更多。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得少了。也就是他的权力贱卖了。《西游记》第98回,唐僧向阿傩和迦叶两位尊者求取真经,两位尊者却向唐僧索要紫金钵做人事不成,传了无字白经。为此孙悟空在如来面前告了一状。如来却说,有一次他众弟子下山为舍卫国赵长者家念经,赵长者给众弟子三斗三升黄金,他还嫌卖贱了。意思是你一个破紫金钵值几何?在这里,我们不妨把不受监督的权力比作真经,那么各大小官员所谓的利益受损就不难理解了。由于普遍的受损感和普遍的不满情绪的存在,社会又没有合法的受损补偿渠道和措施,所以各受损阶层就纷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普遍地抛社会道德与社会公益之不顾,形成了普遍的人格分裂。所谓人格分裂,就是一方面自我内心要求自己和他人遵守道德,一方面自身行动上却往往利用有利条件不遵守道德,长期以来形成一个自我的矛盾体。这种矛盾体现象已经浸透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总要求他人遵守秩序,但一旦我们有条件不遵守秩序且不用承担违反秩序的责任时,我们就会践踏任何秩序。这就是无处不在的腐败和无处不在的黑工厂。普遍的人格分裂结果导致了普遍的社会断裂。因为每个人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不同,形成对社会资源占有的断层,而社会资源占有的断层形成了差异巨大的利益集团,形成一个断面的社会结构。结果在改革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相互之间巨大的利益冲突而失去共识,长期累进就形成社会各阶层的断裂与对抗。一直以来,集体上访、农村群体性抗争等事件的不断发生,即是佐证。还有现在所谓的仇腐、仇富、穷人和富人分区居住等论断,都是普遍的社会断裂的外在表征。 3.普遍存在不安全感和普遍缺乏的认同感。两年前,我在《潜在的革命:不安全感和寻找认同感》一文中有详尽论述,在这里我不再重复。我只是强调,两年过去了,我们的安全感并没有很大的增强,相反我们现在是走得越来越不放心,吃得越来越不放心。同时,社会各阶层间认同感的偏离也加大了社会断裂的程度。 4.无道德政治的泛化和赢家通吃的社会格局。去年,我在《流氓政权与无道德政治》一文中,对什么是无道德政治做过解释。一句话,所谓无道德政治就指无道德日常生活化,就是指在我们每一项日常生活中,都存在践踏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很普遍,那么我们就称之为泛化。我很无奈地说过一句话:“就算火葬场有熟人,死的那一天也可以提前火化。”前面讲过,普遍的人格分裂导致了国人普遍不讲道德,那么在改革的过程中,肆意践踏法则和社会秩序的情况就会普遍存在,而且在这种践踏和破坏的风险和成本都很小而收益很大的情况下,就会助长这种践踏和破坏之风,而且容易形成强强联手而结盟,以获取更大的收益,从而形成赢家通各吃的社会格局。所谓赢家通吃,意指只要你在某一个领域里取得优势,那么在其它领域里也会获得比普通大众更多的优势。这里就要谈到精英联盟。四年前,我在《和平革命:第三条道路的可能性与非正义性考》一文中指出,由于权力精英、资本精英和知识精英三者的结盟,中国改革的所谓第三条道路也行不通。这几年的现状更加应证了我的论断。由于巨大的共同利益的存在,权力、资本、知识三个精英的结盟可以从体制的漏洞中攫取最大限度的利益,形成了目前赢家通吃的社会格局,所以任志强公开叫嚣他只给富人盖房子,所以何祚麻院士面对矿工的遗体说“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所以现在的官员个个都是在职研究生学历。抛却精英联盟结成的刚性体制,就算我们平民大众中处于上端的一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可以感受到超越普通民众的优势,开轿车与走路进同一个陌生的大院受到门卫的待遇都截然不同,银行对不同额度的存款用户也是区别对待。然而而赢家通吃的社会格局不应该是一个公平正义社会的常态。 这就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表情与现状。在这张社会表情里,我忽略了两个实体,一是政府,二是弱势群体。政府是社会公器之操执者,要谈弱势群体,就必须谈政府的责任。在我上面分析的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表情里,我们听不到弱者的声音。相反,都是强人在公开表态。其实,一个国家某一时期的社会表情,不是高楼大厦,也不高涨的GDP,更不莺歌燕舞。一个国家某一时期的社会表情,往往写在这一时期的弱者的脸上。他们不发声,并不代表他们不痛,他们不想发声,他们是大痛无声。 网易做新闻专题的深度报道有好几年了。他们曾做过一个探讨“阿星现象”的专题,里面有一张“小阿星”目睹城管砸乱妈妈西瓜的猜想照片,我想这张猜想照片最能代表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表情:大痛无声。从这张猜想照片,我们可以读到社会中弱者的无奈与反抗,也可以读到社会中强者的专横与跋扈。张维迎强调了革命的破坏性和改革的增量性。看来精英也害怕革命,并且也在力求避免革命。在避免革命这个点上,精英和大众都能找到共识。但在改革的操作过程中,如何避免革命的发生,难道是张维迎所说的对在改革中受损最大的领导干部进行“补偿”吗? 二:策略。 1.秦晖底线:权力与责任对等。作为一种通用提法,秦晖底线的内涵包括很多,已经不再局限于秦晖本人的论述。秦暉底线甚至可以笼统地概括为一种超越左与右,超越自由主义与新左派,超越中国与西方之间,由政府、自由知识分子和精英联盟达成的一系列共识。权力与责任对等只是其中一项对有限政府的共识。我在这里既是讲策略,就必须注重操作性,所以我没有强调更为合适的刘军宁宪政,而只谈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几年的宪政论战已经在执政D的执政理念中日渐式微,而且往宪政头上扣屎盆子显然比驳斥秦晖底线容易得多。有个教授在演讲的时候说,中国现在是一群疯子领导一群傻子。所谓疯子,就是有无限的权力而没有任何责任;所谓傻子,就是没有任何权力而承担所有的责任。也就说,在现阶段的中国,权力与责任强烈不对等。此话虽然偏激,但也揭露了真相。当然,疯子领导傻子并非完全不成功,只要疯子有良心,把整个中国变成一个大南街村还是很有可能。但现在的关键是疯子太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特别是在这种赢家通吃的丛林法则之下,责任与权力严重不对等的情况就会泛滥成灾。责任与权力对等主要是对各级政府而言,也包括中央政府。事实上,在改革过程中,中央权力过大、责任过小,而地方政府权力太小而责任过大的情况比比皆是。在以往的财税改革过程中,地方与中央相较,总是处于弱势,中央拿大头,地方吃零头,还要为改革成本买单。所以有时候一个事件,也很难怪地方政府不出力。现在搞农村费税改革、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中央三令五申,地方政府嗷嗷叫,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你国家教育经费预算排名全世界倒数第三,还不及非洲的刚果和卢旺达,你还有什么理由指责学校乱收费?中央与地方尚且如此,那么地方与地方,地方政府与民众,那就更加强烈地权责不对等。有人说,凭什么北京要花全国人民5000个亿搞南水北调,花全国人民2000个亿办奥运会,还限制全国人民进京,骂非北京人是乡巴佬?全国人民办的北大清华,凭什么你北京人少考100多分还可以上?很显然,与其它地方相比,北京的特权太多。到地方政府与普通民众这一级,那更不是一个级别,普通民众往往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被地方政府官员代表了,当家作主了。所以,建立一个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有限政府是解决当今改革问题的当务之急。即是我下面要说的政府必须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2.引入公共领域和公共产品的话语。政府必须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意味着政府对权力的下放和对公共责任的承担。公共领域和公共产品的话语一直在我国的执政理念中缺失,执政理念更多的是为民作主,为民谋利(能让民作主,让民谋利吗?),管制多于服务。就算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这只看得见的背后之手也一直在取代市场经济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事实上,除关系国事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背后之手之外,大多数的经济活动都不必要政府这只背后之手。政府的职责只是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通过税收、政策来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由于政府太多的干预,结果是权力之手严重干预了改革成果的分配,使中国成为世界上贫富分化最快和贫富分化最大的国家。当政府的背后之手通过权力之手在各级官员的手中异化之后,一起把蛋糕做大的双赢梦想一夜间也土崩瓦解,权力寻租的空间也空前扩大,就形成了张维迎所说的受损补偿说。张维迎说,改革必须在尊重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否则改革就会出现巨大阻力。为消除改革阻力,所以必须对改革中受损最大的领导干部进行补偿,各项改革措施才能畅通无阻。张维迎说,“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认可的”,都必须尊重。但何为既得利益?既得利益有哪些?既得利益是否合法?谁事实上长期认可了既得利益?张维迎都没有说。张维迎在没有前提或前提非真的命题下,得出了自己的补偿理论。事实上,张维迎已经把政府权力等同于如来佛的真经,不是用来为公众服务普渡众生的,而是用来换黄金的。张维迎说的领导干部受损最大,实际上是说,在这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领导干部的权力卖贱了。还要卖贵点,所以要补偿。这不能怪张大师,只能怪几十年来中国都没有公共政府的概念,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什么是公共领域?张大师和各级政府都应该补课。实际上,政府由不得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以后,改革中所谓的公平与效率原则才能充分体现,才能符合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而政府利用税收和财政,在公共领域里对改革的成果进行第二次再分配。秦晖在他的底线说里谈到,他奢望更多的放任自由和更多的国家福利,即更多的权力下放和更多的责任承担,看起来矛盾,其实是相辅相成。赵晓最近撰文也谈到公共空间的介入,并举了香港的例子,其实也是强调服务型政府需要在公共领域里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服务产品,实现对改革成果的第二次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3.承认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与构建合法的利益诉求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年会”上提出,现在必须承认不同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存在,政府的责任是要创造和疏通多种合法的表达渠道,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在新的阶段当中,要想更好地推进改革,必须承认不同的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存在,协调利益关系,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来推进改革。”要通过法律手段界定利益边界,允许不同的利益群体组织起来,相互帮助自我约束,并通过法律的渠道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政府的责任就是要创造和疏通多种表达的合法渠道,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寻求共识,推动和谐社会发展。这是在关于改革的反思与争论中,迄今为止我听过的最悦耳的官方言论,所以完全照搬过来而没有脸红。相比而言,李稻葵对利益群体矛盾公开化做法的批判,以及张维迎正确的观点不需要投票特别是互联网投票的说法,是多么的无耻和无知。我在《潜在的革命:不安全感和寻找认同感》一文中指出,中国的社会分层已经基本形成,并且相对稳定且界面明晰,在发展经济的共同诉求前提下,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中国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已经有很大的不同,甚至相互冲突,政府要营造各种合法的诉求渠道,倾听各个阶层的声音,以重构改革共识。然而现在我们听不到弱势群体的声音,就算是在虚拟的互联网,一些声音也往往被拑制。他们无声不代表没有声音,他们是大痛无声。特别是在权力精英、资本精英、知识精英三者结盟且对普通民众形成一种刚性排斥,各阶层社会地位的转型与变迁成本加大的情况下,合法的表达渠道尤显重要。有好事者统计,一个没有任何背景人,近十年来,仅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奋斗,在权力之路上最多能达到副市长的级别,高干子弟们比一般群众更容易登上权力的宝座,而且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比例是普通民众子女的20倍。也就是说,近十年来,中国社会中的权力结盟越来越具排斥性和刚性,中国社会的权力封闭在前一段时间曾经达到过顶峰。 4.有限的权力开放和机会的平等。作为一扇半遮半掩的权力之门,公务员考试已经被精英和大众认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普通民众的子女也可以挤身政府部门,优先分享改革的成果。然而这不过是有限的权力开放,而且公务员考试的操作黑洞也比较大,除了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岗位外,一些非技术性和专业性不强的岗位,暗箱操作也比较普遍。在《公务员法》实施之前,有调查表明技术性公务员和底层公务员升职机会过小,调查结果直接导致了国家对公务员的改级,由原来的15级更改为现在的28级,并增加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务员选拨除公开招考外,还可以直接选聘,即不经过考试而录用。这是以前的做法,现在还沿用下来,可能是为消除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双方妥协而达成的一种全国公务员竞考共识。在这个月召开的两会中,有委员呼吁公务员全国统考,统一改卷,统一划分数线,统一报考,得到了民间的广大支持,不过并未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支持,但这是一条可行之路。当初我们强调改革过程中的平等观念时,并不是指结果的平等,也不是强调起点的平等,而是指机会的平等。这一点正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共识。所以平等的机会比什么都重要,政府为各阶层人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哪怕是起点有所不平等,普通大众都容易接受。所以最近又有人呼吁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和统一各省高考录取率,获得的支持与很广泛。 三:结论。 中国改革已经走到一个历史的拐点。必须对以往20多年来改革进行一次清晰彻底的大反思。改革不应该成为社会权贵与精英联盟对国有资产进行掠夺和对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攫取的盛筵狂欢。如何让更广大的普通民众共享改革的成果成为今后中国政府进一步改革的重大课题。由于体制的相对滞后和历史的遗留,在中国现实的改革中,改革越来越成为一场全民之间的利益争夺战。在改革的合法性地位丧失和改革共识彻底破裂的境况下,政府有责任重建改革的合法性和重构改革共识。构建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服务型政府,引入公共领域和公共产品的执政话语,对改革成果进行第二次重新分配,是改革得以进一步深化的前提和基础。在以往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农民和工人等普通民众而不是领导干部,相反20多年来领导干部一直作为最大既得利益集团而长期存在。在接下来的改革过程中,只有对受损最大的底层加以补偿,对既得利益集团的非法利益加以割裂和削损,改革共识的基础才得以牢固。改革的方向性已不容置疑,但改革的技术性已经成为影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在改革过程中,应当承认不同的利益集团以及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的存在事实。社会各利益集团都应该有自己的代言人。具体的一项改革措施,既得利益集团与利益受损集团都应当有一定的妥协才能得以成功顺利地实施。我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相互拥抱才能自由飞翔。 ======================== 然而在实际的技术性操作过程中与既得利益集团的讨价还价并非易事。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在接受《商务周刊》访问时说,今天中国的现实是,资源配置、收入增长机会既不受效率原则,又不受公平原则支配,而是由权力原则决定,权力分配的差距超过市场分配机制的差距,直接导致了地区差和贫富差,必须严格控制市场经济中这只权力之手。在普通民众处于弱势的情况下,作为社会公器之执掌者,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如何让穷人活得有尊严,如何让更多的人来分享改革的成果,成为当今政府的重大课题。改革开放20多年,是政府还债的时候了。从今年两会的主题来看,政府已经开始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身上的责任,从免除农业税,到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对今后GDP的增长方式,经济增长结构的调整,还有关系老百姓生存的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都提出了一些目标。目标鼓舞人心,但要医治20多年改革积累的重病沉疴,开几剂药方是不够的,重症还需猛药,特别是还要有行动,有操作性。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基本完结,中国社会各阶层的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矛盾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加剧,改革从当初的双赢梦想变成一场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争夺战,如何平衡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成为今后改革的一项重大课题。我曾指出中国改革须在“对权贵的最小损害和对民众的最大剥夺这个博弈中寻找平衡”,现在所谓的改革开放的拐点,不过是对这个平衡点的不得不的寻求。西方工业革命时期,法国暴发了资产阶级大革命,新老势力轮流走上断头台;而与此同时,在英国伦敦,新兴资产阶级与当地封建贵族却达成了妥协。他们在英国伦敦的一个平民窟地区,构建了自己的组织机构,并以60万英镑向英国封建贵族购买了永久的自治权,这就是小伦敦。直到今天,就算英国女皇要去小伦敦,也要先拿起代表权力的拐杖,走到小伦敦的街口,用拐杖敲地三下,然后由小伦敦的市长来询问。如果我们要把改革畅通无阻地深入下去而避免革命,我们也需要这种赎买吗?张维迎所说的理性思考改革,并提出所谓的既得利益受损补偿,是指的这种赎买吗?如果是,那要多少个60万英镑?我们要赎买的正义又在哪里?如果不是,我们又如何在尊重既得利益的前提下改革? 夜深了,作为一个民间的,坐在社会最底层向上观望改革的普通知识分子,我一直在彷徨。在我的脑海时,一副副社会表情闪过:什么时候,穷人也能有尊严地活?什么时候,农民不再流完汗之后再流泪?黑夜里,是否还有人如我一样仰望星空? 2006年3月14日夜 作者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1415412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