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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企业重组作为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及创新,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的五次并购浪潮,推动了全世界经济改革。在企业重组活动中财务活动处于主导地位,而会计活动处于基础地位。企业重组离不开对企业各项资源的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这正是企业会计活动,也是企业重组的基础。因此,研究企业重组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是企业重组研究的关键与核心问题。    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业务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企业重组主要包括产权重组、债务重组、资本重组、资产重组、组织机构重组等,并且,由企业重组必然会引起相应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重组。
    会计是经济信息系统中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体的子系统,在企业重组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大规模的资产、负债、股权结构乃至会计主体的组合变动,必然对重组企业诸多相关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产生巨大而长久的影响,也必然产生相应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问题。会计活动一方面要为重组企业各利益主体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应客观恰当的纪录,反映企业重组所产生的财务结果和经济后果。
    (一)企业重组中的会计收益
    收益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活动成果,是会计学重要的基本概念之一。在企业重组时,客观上发生了财产权利的组合变动,那么如何确认和计量重组后的会计收益自然也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1.企业重组中会计收益的确定方法
    会计收益的确定方法有两种:收入/费用法和资产/负债法。前者是一特定时期的会计收入成本费用进行配比的结果,它是一种传统的方法,原则上要求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坚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并强调计量收益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资产/负债法是一种时点存量计算法,它是以期末净资产减去期初净资产的差额作为企业的收益,这种方法摒弃了以单纯的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主张在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应对净资产的增(减)值确认为收益的变化。
    上述两种观点的应用对是否确认企业重组中的净收益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企业重组时,产生产权变动的资产大部分不是出于销售领域的产品或商品,资产所有者在重组过程中取得的利益也不是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企业重组的结果不过是以一批生产要素换得另一批生产要素,或将生产要素从某些产权所有者手中转入另一些产权所有者手中,如此等等。按照传统的收益确认观和实现观,是不应该确认会计收益的。但是,在企业重组时,企业重组是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经常产生按显示价值或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这部分收益。
    2.会计收益中的公允价值
    对涉及企业重组行为的一些会计准则中,较多的引用了公允价值,反应重组资产价值变动并确认重组收益(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例如:在有关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准则中规定,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在债务重组中,用于抵偿债务的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然而,由于我国会计环境和资产交易时常受种种消极因素的限制,一度出现了严重的利用资产重组等手段来操纵盈余的现象。
    鉴于上述原因,新准则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新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辅助计量方法保留下来。公允价值只是在债权人受让多项非现金资产或股权时,债权人应采用公允价值作为标准数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
    (二)企业重组中的资产计价
    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定义,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计量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按何种属性、什么金额予以记录和报告的问题,关于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行市价、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等。企业重组中资产计价也就是对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应选择何种计量属性的问题。
    1.资产计价的方法
    资产计价与收益确认是密不可分的,这是因为一方面资产是取得收益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收益的增加又会形成新的资产。在经济收益观中,收益是以期末净资产减去期初净资产的差额来计量的,两者的关系就更直观了。在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对涉及企业重组的行为,由于引入了公允价值确认重组收益,对企业重组中取得资产的计量自然也就引入了公允价值基础。例如,在非货币性交易中,由于对不同类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的换出资产确认损益,相应的便规定对换入资产应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应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和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非货币交易换入的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并对补价因素调整后,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账面价值自然不是公允价值,但也并非历史成本。上述“账面价值”实际上便是各项资产在按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提取折旧、摊销后的余额,在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后的结果。
    2.重组资产的公允价值
    大宗股权转移、企业收购、资产置换、剥离资产都涉及如何确立资产公允价值问题,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公平交易所达成的价格,通常可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确定。然而,我国现阶段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诸多因素影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1)从交易主体看,交易双方常常是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关联交易现象十分严重,在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的情况下,通过资产重组向上市公司转移利益,低估投入资产高估剥离资产的问题比较突出。(2)从中介机构看,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尚缺乏中介机构应有的独立性,无法承担评估风险责任,难以客观公正服务。有些不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机构也参加评估。评估中还存在着按不同目的确定评估价的现象。(3)从市场环境看,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还很低,非市场因素对公平的市场交易存在严重干扰,上市公司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过程中,就受到行业分割、地区利益的影响。(4)从法律监管看,对重组资产评估目前尚未系统立法,有些重组行为无法可依。
    (三)企业重组中会计信息对相关利益人的影响
    1 .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在企业进行结构性重组尤其是股权重组时,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对重组前后投资各方的权益均会产生影响。如果在重组基准日前,企业虚构收入、虚增资产,对或有负债、或有损失不做充分纰漏,自然就虚夸了投资者的收益以及企业的活力,对潜在的投资者产生误导。反之,如果在重组基准日前,故意将已实现的收入不予确认,或通过虚构赊销、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销售方式来递延实现,同时使用各种手段加大成本、费用、支出,将资本性支出转化为收益性支出处理,掩盖企业拥有的资产和其他经营资源,这种会计处理的结构又会影响投资者的权益。
    2.对债权人权益的影响
    这里的债权人是指提供信贷资本或提供一般商业信用的权益所有人,对于债权人而言,他关心的时期债券的安全性,以及固定的债权收益能否实现。
    关于债权人债权安全性的评估是通过资产或净资产负债率等指标衡量的。关于债权收益的保证程度,可以计算息税前利润等指标来予以评估,而这里的利润又与资产使用成本相关。关于资产计价,前面指出有不同的计量属性,当我们选择按账面价值而不是按可能是更高水平的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后资产时,短期内或许会低估了资产负债率偿还能力指标,但另一方却又不可能提高今后的息税前利润等指标。这就说明,同样的重组行为,不同的“游戏规则”产生的是不同的财务指标。
    3.对企业员工权益的影响
    企业员工是企业的劳动资源,企业重组时,在会计核算上应如实地、完整地反映企业对员工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如果这些信息反映不正确,则会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如果人为虚记,则又会侵犯所有者利益。
    企业重组的一个重要特征或结果是通过市场行为来选择企业,而重组企业为了轻装上阵,提高效率,必然要裁减冗员,那么,对这部分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群体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便成为重组企业的现金流失,或应作为负债进行预计。
    4.对经营管理者权益的影响
    企业投资者将其资本交由经营管理者运营,获取投资回报。投资者通过各种财务指标和其他经济指标评价经营管理者的屡责情况,然而在企业重组时,经营管理者可能通过操纵会计信息来谋求自己的利益。要化解经营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要处理好企业改组这一特定时期的矛盾,健全的法制和有效的外部会计减征、监督职能则不可或缺。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重组会计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全面,我国至今为止还没有从理论到法规再到实务操作上对企业重组中的会计假设、会计原则、方法等方面予以全面系统的研究与规范,如何强化这方面的工作,维护企业重组前后投资各方的权益,应该是我国会计改革中需要加以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作者:赵桂杰 来源:《企业研究》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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