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将其放在市场竞争的背景下才能真正理解。这个劳动价值论所隐含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对市场竞争因素的包含,就像马克思本人所说:“内在规律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竞争,他们互相施加的压力来实现,正是通过这种竞争和压力,各种偏离得以互相抵消。在这里,价值规律不过作为内在规律,对单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的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1]。我们看到,任何其它劳动价值论,无论是马克思以前的还是以后的,都极少内在地包含市场竞争的因素。翻翻现存所有有关的劳动价值论文献,极少见到在价值论中对市场竞争因素的内在利用,这是它们的基本缺陷。当然还是有人认识到在马克思的价值论里包含着竞争因素,比如顾海良在研究与介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产生与转化时便意识到这一点,他说:“马克思还认为,商品的价值由生产成本即劳动决定,是通过竞争的作用实现的,只有通过竞争的作用,商品的价值才能最终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来决定。”[2]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995页。
[2]顾海良:《马克思:从劳动价值论异议者向赞成者的转变》。载《海派经济学》第1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3月,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