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社会,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一语破的,”社会是所有个人自利行为相互作用的结果“(大意)。所以,我们古典自由主义者对社会责任一类的用语保持深刻的警惕。我们听说过太多专制社会里用社会责任一类话来排斥异己的故事。正因为社会是所有个人自利行为的结果,而分散的个人显然无法掌握这个系统运行的知识,所以断言社会运行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毫无意义,要其他人为实现这个目标如何如何更是极端危险。
2 社会责任只有在各利益相关方能够自由、平等地博弈时才有意义。比如,官府要搞征地拆迁,兴建工厂,征得相关群众的同意,就是履行契约责任,自由、自愿交易的基本责任。不这样搞,就叫不负社会责任。
3 有人认为没有官府介入,社会责任无法保证。我们完全不同意这种观点。企业支出一些看上去与它物质收益无关的活动,仍然是企业家的自利行为(经济行为)。比如,比尔.盖茨,巴菲特最近飞赴中国推动捐款。民国时期,卢作孚先生吃豆花饭穿工作服,却自筹资金为重庆市北碚区栽种了大量的法国梧桐。也许这些行为促进了企业的社会声誉,起到了一定的公共关系作用。但那也是企业家自利行为的副产品(弗里德曼语)。反之,由官府来判断什么行为有利于社会,什么不利于社会,不采取这些行为就叫不负社会责任则是一条不折不扣的”通向奴役之路“。老子说,”智慧出有大伪“也是这个意思。
4今天,国内一些企业无法无天,根本原因在于goverment垄断社会资源,企业只和官府方面进行接触,许多利益相关方被排除在外所致。这种做法很容易形成官商勾结,既得利益集团制度化,其解决之道是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而不是空喊”社会责任“一类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