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当前开设的考试科目如表-1所示。 表-1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准精算师 01 数学基础 I 春、秋两次 02 数学基础 II 春、秋两次 03 复利数学 春、秋两次 04 寿险精算数学 春、秋两次 05 风险理论 春、秋两次 05G 非寿险精算数学 秋季 06 生命表基础 春、秋两次 06G 非寿险原理与实务 秋季 07 寿险精算实务 春、秋两次 07G 非寿险定价 秋季 08 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 春、秋两次 08G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秋季 09 综合经济基础 春、秋两次 精算师 011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春季 012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012G 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 秋季 013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015 资产负债管理 017 团体保险 020 养老金计划精算实务 通过我协会认可的国外精算师考试有关科目,可以抵免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具体抵免科目详见每年12月中下旬有关申请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的文件。 四、资格申请 (一)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申请条件: 1、具有本科(国家承认同等学历)以上学历 2、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考生: 1)通过表-1中01至04、05、06、07、08、09共9门科目; 2)通过表-1中01至04、05G、06G、07G、08G、09共9门科目;(二)中国精算师资格申请条件: 1、具备中国准精算师资格; 2、已通过表-1中的011、012和013科目,并通过表-1中015、017和020这三门科目的其中两门科目。 3、拥有三年精算相关工作经验。 (三)精算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申请中国准精算师、精算师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必须参加精算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方可领取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