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会计与财务管理论坛 七区 会计与财务管理
1352 5
2010-04-05
一个电缆生产企业,每年都要产生一些废铜、废铝,现在该公司的处理是按照现行铜价、铝价的80%,冲减成本,该做法是否正确?另外冲减后,原材料科目中的废铜、废铝如何处置?是否可以变卖,做营业外收支?多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0-4-5 09:46:36
道理上,直接冲减成本肯定是不对的,这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可能应该作为原材料什么的,变买的话,营业外收入是合理的。个人觉得,呵呵,不过可能企业实际和书上不一样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4-5 09:51:12
道理上,直接冲减成本肯定是不对的,这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可能应该作为原材料什么的,变买的话,营业外收入是合理的。个人觉得,呵呵,不过可能企业实际和书上不一样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4-5 12:08:24
ls说得对,直接冲减是不可以的。我觉得是处置流动资产,贷营业外收入。不知道对不对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4-5 19:28:38
直接冲减成本是将其视为副产品,副产品的收益冲减主产品材料成本是成本会计的一种处理方法,但是这只适用于副产品的金额比例比较小而不构成重要性的情况下,如果量大这么干肯定不行,必须要单独建账核算,会计准则对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核算没有详细规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4-7 20:52:33
多谢各位达人赐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