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必然的存在的,只是究竟发生在哪机构上、何是出现有其偶然性,而可能性一旦变为现实,都将危害到整个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将损害存款人、投资者的利益和信心,破坏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危及社会的安定。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规范金融机构的运作,在加强央行金融监管的同时,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置一道坚固的安全的防护网实在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觉得在中国必须得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不在是适不适合的问题了.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民营金融机构的出现,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必须规范完善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保护存款人,投资人的利益.
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监管层无法回避的问题,存款保险制度的方案正在讨论研究中.一些专家呼吁尽快开展存款保险的试点,但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方案有很多争议.目前我国不同类别银行间风险差别较大、内控机制良莠不齐,决定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应当分步进行。
我认为可以采取强制性保险的方式来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存款保险会增大商业银行的成本,对国有银行来说还有国家的信用作为保证,作为后盾,因此商业银行投保的积极性不会太高.
另外存款保险可能使被保银行出现道德风险,从事过多高风险的贷款和投资。存款人也会不顾商业银行的风险而把钱存于利率高但风险也高的银行,一旦银行出现危机其存款不一定能得到足额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