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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铭传
刘铭传(1836—1895),清,安徽合肥人,字省三,号大潜山人。咸丰四年(1854)在乡办团练,对抗捻军和太平军,擢千总。同治元年(1862年)率部加入淮军,称“铭字营”,长期在苏浙地区镇压太平军,由参将、副将、总兵升至记名提督。四年晋升直隶提督。曾倡议用兜围战术围攻捻军。七年督办陕西军务,率部镇压回民军。光绪六年(1880)上书陈兵事,主张借洋债修铁路。十年奉命督办台湾军务,在基隆和沪尾(今淡水)一带抗击法军八个月。次年台湾设省,为首任巡抚,整顿吏治、丈田清赋、筑炮台、办铁路、开煤矿及设学堂等,对开发台湾多有建树。十六年奉命帮办海军事务。次年因病辞归。屡召不出。谥壮肃。著有《刘壮肃公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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