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是一个垄断市场,政府是垄断主体,开发商不是垄断主体。
市场表现
1、 土地市场不会遭遇瓶颈制约而出现规模递减,但是结构性矛盾突出。
2、一线城市的扩容速度并不必然边际递减,或者说,尚未进入边际递减的时期。
3、 以房屋市场存量而论,目前确实存在严重的供应短缺,但存量下降应属于周期性波动,而非趋势性波动。
4、随着房屋市场新增供给量的迅速增加,预计2010年三季度以后存量紧张的局面会大大缓解。
5、 开发商“全行业囤地”这一说法并不能得到数据支持,行业整体并不构成土地供给的垄断力量。
6、 市场主体主动限制供给量的行为应主要体现为施工速度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