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rture 发表于 2010-4-13 17:30 
加油,北京见。
加油,呵呵!
顺便贴上复试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10年博士生复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博士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小组人员组成: 由本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人数在三人以上(含指导教师)。
第五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第六条 复试采取口试的形式。复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中还进行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
第七条 复试分数: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9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拟录取。
第八条 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在150%以上,复试权重为50%。
第九条 结果公布:对于复试、复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复试后学院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合格通知。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十条 复试时间:4月16日下午2:30—4:30 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 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明商楼809报到;4月17日下午2:30面试,具体面试地点到时通知。
商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