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回复
(一)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变化的原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信息化服务。由于项目周期变化,公司将收入确认方法由完工百分比法调整为终验法,使得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相关性、也更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司项目周期变化情况具体如下: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 月,主要从事食药监管信息化业务,公司成立初期,公司项目数量较少且技术不够成熟,项目开发周期较长,2013 年至 2014 年项目开发周期在 1 年以上的项目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超过 70%,2015 年项目开发周期在 1 年以上的项目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 60%左右。经过两年的项目技术积累和对食药监管行业流程的熟悉,随着公司 2014 年承接的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华迪计算机有限公司的两个金额较大且期限较长的智慧监管云平台项目在 2015 年验收,2016 年及 2017 年项目开发周期在 1 年以上的项目金额占比下降至 22%左右。公司基于项目周期的变化趋势以及对公司未来业务平均开发周期的合理预期,将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收入确认方法由“完工百分比法”变更为“取得客户的终验报告后确认收入”,并对 2016 年及 2017 年就收入确认方法的变更进行追溯重述。从报告期整体来看,公司在 2016 年至 2019 年 1-6 月期间,6 个月内完工项目金额占报告期内合同总金额占比将近 70%,采用终验法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相关性、也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二)首次申报时,公司认定收入确认方法变更为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基于自成立以来项目周期由大部分在一年以上变为一年以内的情况,将收入确认方式由完工百分比法变更为终验法。相较于完工百分比法,终验法有效避免了完工百分比法中确定预计总成本及测量完工进度带来的误差,终验法中收入确认以项目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点更加严谨,成本配比也更准确。基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中满足可以变更会计政策条件之一“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理解,因此申报时,收入确认政策的变更认定为会计政策变更。(三)本次回复,公司将收入确认方法变更重新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由于公司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内部控制及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业务性质和项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亦未发生变化,因此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应在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不变。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讨论,重新认定 2016 年及 2017 年收入确认方法的变更为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就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报告期期初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的追溯重述。第一轮回复
(一)会计政策调整的原因,终验法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可靠性的依据
1. 会计政策调整的原因公司董事会分别从公司项目周期、项目验收次数及完工百分比法与终验法的差异等几方面对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论述,鉴于拟上市公司申报会计信息的谨慎性,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由原先的完工百分比法调整为终验法核算,且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周期一般在六个月以内,项目周期较短;公司产品系统集成及定制软件在项目结束时一次性验收,项目进行中很少确认项目进度。公司原先采用完工百分比中的工作量法,按照已经提供的工作量占应提供的工作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对项目完工进度的测量可能存在误差。
鉴于以上因素考虑,公司改用终验法核算可以简化项目过程中完工进度的会计核算,增加会计核算的可靠性。2. 终验法增加会计核算的可靠性的依据终验法是指公司在项目完成客户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的核算方法,公司以客户验收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点。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收到客户签署的项目验收单,项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不再对其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项目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此确认销售收入。
相较于收入确认的完工百分比法,终验法有效避免了完工百分比法中确定预计总成本及测量完工进度带来的误差,收入确认以项目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点更加严谨,成本配比也更准确。
(二)上述调整是否属于会计政策调整,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论证是否属于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会计政策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定义和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将收入确认政策由完工百分比法调整为终验法,收入确认政策的调整属于会计政策调整,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章 前期差错更正 第十一条”对前期差错的定义如下: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第二章 会计政策”的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原使用完工百分比法中的工作量法对公司产品进行收入核算,不存在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调整属于会计政策调整,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
综上,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将收入确认政策由完工百分比法调整为终验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第二轮回复
公司从事医药健康产业链的信息化服务,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 月,主要从事食药监管信息化业务,公司成立初期,公司项目数量较少且技术不够成熟,项目开发周期较长,2013 年至 2014 年项目开发周期在 1 年以上的项目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超过 70%;2015 年项目开发周期在 1 年以上的项目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 60%左右。会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公司按照已经提供的工作量占应提供的工作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各报告期末项目人员会与客户确认项目进度,由客户对已完成的工作及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应提供的工作总量的比例进行确认,并出具《项目合同进度确认单》,公司已建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各报告期末,公司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投入情况对预计完工总成本进行合理估计,按照已完工的比例确认项目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公司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不存在不合规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经过两年的项目技术积累和对食药监管行业流程的熟悉,随着公司 2014 年承接的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华迪计算机有限公司的两个金额较大且期限较长的智慧监管云平台项目在 2015 年验收,2016 年及 2017 年项目开发周期在 1 年以上的项目金额占比下降至 22%左右。公司基于项目周期的变化趋势以及对公司未来业务平均开发周期的合理预期,将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由“完工百分比法”变更为“取得客户的终验报告后确认收入”,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相关性、也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从报告期整体来看,公司在 2016 年至 2019 年 1-6 月期间,6 个月内完工项目金额占报告期内合同总金额占比将近 70%,采用终验法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相关性、也更符合谨慎性原则。
公司根据项目开发周期实际情况变更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二章会计政策第四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要求。因此,公司将收入确认政策由完工百分比法变更为终验法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中对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定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指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这两种信息是指:(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公司变更收入确认政策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前期差错更正的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变化的情况,能够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也更具谨慎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