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投资者,经常说:我并不想拥有一切,而只想控制一切.
假设投资者投资于开公司,有的人选择合伙制,有的人选择个人,绝大多数人选择有限责任形式.
我想绝大多数人选择有限责任形式,也就是所谓的控制一切,而不拥有一切,也是为了规避风险吧.
假设A选择的是合伙制,如果他的儿子造成了意外交通事故,将别人致死.我想他将有可能面临一无所有的境况.
如果A选择的是有限责任形式,那他将会避免破产的情况.
那这是问什么呢?我的同学问我这个问题,我回答的模棱两可,所以特向大家讨教.
我想,A如果选择有限责任,他怎么能够避免破产呢,他在公司是有股份的,那股份是他的财产呀,怎么说也应该用于赔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