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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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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3
基本变量声明:A校:本人本科学校,B校:本人硕士所在学校
本人现在大四,刚刚录了一篇CSSCI,这是我大三时写的,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A校我院某教授(非本科导师,是关系不错的教授)。
鉴于现在已经大四了,而我就要读研(已经被录取到B校且选好了研究生导师),这个CSSCI科研分在A校不能算了(因为即将毕业,没有测评的机会了),可是我研究生在B校读,这个分也算不上(因为文章里我的作者单位是A校,不是B校)。
我不知有没有必要换我自己的作者单位?(教授的单位肯定不会换的,她是第一作者,我懂得,大家都懂得这个道理)
3个问题:
1.道德问题:这算不算过河拆桥,还是比较pragmatic,实用主义?
2.B校(RUC)我读的专业与本科不符(A校管理科学vsB校经济),这个能够用于B校的评比吗?
3.改掉了后,会不会影响与研究生导师的关系?(毕竟是和别的老师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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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3 08:39:57
你的单位可以换,但第一作者的就不要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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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3 08:43:17
好复杂的问题,至今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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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3 08:47:27
第一作者是不能够随便换的,请慎重。但单位可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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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3 08:57:49
之前说的不清楚 现在改过了 3# Neel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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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3 09:13:14
唉!纠结什么啊!第一作者原则是不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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