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情人节再融资新政调整的第一条是“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其中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前募已从“小甜甜”变成了“牛夫人”,前募的使用进度和效果仍是中介机构的核查重点之一。
关于核查要求,《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问题10的要求如下:
(1)关于使用进度。创业板再融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的金额不应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
(2)关于使用效果。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应达到累计预计效益的50%,或募集资金到位后年均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一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以下重点研习创业板公司创业黑马[300688]关于“前募使用进度和效果”的解释思路,以及主板公司华体科技[603679]关于“前募延期原因”的论证分析。
案例1:创业黑马[300688]
反馈问询:
申请人2017年8月首发上市,募集资金1.52亿元,投向“黑马众创空间”和“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截至2019年4月底,“黑马众创空间”完工进度为65%,2017、2018和2019年1-4月实现效益分别为-204.75万元、70.17万和804.14万元(未经审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
(1)“黑马众创空间”目前建设进度相比原投资计划是否存在建设滞后,如存在,请说明建设滞后的原因;
(2)“黑马众创空间”项目是否存在无法实现承诺效益的风险;
(3)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一致”的规定。
反馈回复(2019年10月18日):
1、实际建设进度慢于预期
公司2017年8月发行1,70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31,6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黑马众创空间项目”和“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1)“黑马众创空间”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额占投资承诺总额的比例为74.51%。(2)“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额占投资承诺总额的比例为100.00%。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建设存在滞后情况,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不利因素,目标地区和市场对于创新创业投资预算政策有所调整,公司基于市场预期变化从审慎角度控制建设进度和投资风险,对于暂时不具备投入条件的地区和市场适当调整了投资节奏,导致实际建设进度慢于预期。
2、“黑马众创空间”项目不存在无法实现承诺效益的风险
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首发文件没有披露项目的预期效益等情况。
虽然黑马众创空间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建设有所滞后,但公司充分发挥已建项目市场潜力,随着项目实施推进,项目效益呈现持续改进态势,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份分别实现的效益为-204.75万元、70.17万元及646.95万元,累计实现效益512.37万元。
2019年以来,随着中央各项政策加快推进,科创板加快实施等有利因素,各地政府加大扶持创新创业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推广力度,整体市场氛围和预期发生有利变化,公司审时度势加快项目建设力度,除在募投项目主要城市如上海、重庆、厦门、广州建设运营外,在城市网络布局上,开辟了其他更多的二三线城市。预计随着募投项目布局日趋完善和市场推广投入加大,预计各地城市学院、众创空间路演、创业培训、招商会展等活动也将相应增加,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将持续改善。
3、符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额为8,945.24万元,占投资承诺总额12,005.11万的比例为74.51%。
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中“问题10”项下第“(4)”款“创业板再融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披露预计效益,或效益难以独立核算的,原则上不需要就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进行比较说明。”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首发文件没有披露项目的预期效益等情况。(思考:如果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中写了预计效益,那怎么整?)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到位,募集资金到位后年均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与募集资金到位前一年(即2016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
“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效益,其效益体现在公司客户拓展能力、用户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及经营能力的提升上,因而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
后续进展:
2019年11月8日:再融资新规开始征求意见的当天,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0年2月28日:公司公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定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案例2:华体科技[603679]
告知函:
申请人前次募投项目“城市照明系统技术改造及扩产”和“研发与设计中心建设”均已延期。申请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2.3亿元,投资于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
请申请人: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及目前进展;相关项目是否需要重新调研论证,并说明调研论证的进展情况及相关结论。
告知函回复:(2019年12月18日)
1、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背景及原因
(1)不同产品类型的市场需求有所变化
前次募投项目“城市照明系统技术改造及扩产”和“研发与设计中心建设”的投资内容系2015年初基于当时的市场需求结构决策。
为此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避免投资后造成传统产品产能浪费而新产品产能不足的尴尬境地,确保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故将上述募投项目分阶段投资,一方面能够满足现阶段产品研发及生产的部分需求,一方面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将资金投向未来发展前景更好的多功能智慧灯杆。
因此,“城市照明系统技术改造及扩产”和“研发与设计中心建设”不能按原定预计的时间全部完成,从而需要延期实施。
(2)行业发展趋势及多功能智慧灯杆的应运而生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以智慧路灯进入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及新一代通讯基站建设已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城市环境美化及管理智慧化要求不断提高,相较于传统普通路灯,城市新建道路及老旧路灯改造,对多功能智慧灯杆的需求迅速增大。
(3)公司顺应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品战略
近年来,为适应产品市场需求,公司产品的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生产工艺更为复杂的智慧路灯(杆)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占比逐渐增加,生产工艺简单的传统路灯产品产销量均有下降。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积极调整产品战略,拟将资源更多的投入多功能智慧灯杆的研发及生产。相应的未来投资计划中的软件及设备的选型、生产车间的布局跟原先主要产品会有较大差异,相关具体的投资需经审慎调研论证并逐步实施,故而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延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