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文件规定: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够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在金融市场业务中,所谓的非标,指投向于非标准化资产的业务,如信托收益权,资管收益权等,这类资产因为项目差异性很大,无法形成标准化的业务模式、合同文本、操作流程,所以叫非标。与之相对的是标准资产,而标准化的资产,则是一般贷款、贸易融资、股权甚至大楼等,还有债券、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标准化资产是有严格监管的,所以银行为了规避监管,创新了非标资产融资的办法。
监管总是相对落后于市场的实践,创新既是对监管的突破,又会推动监管的完善,而监管的完善反过来也会促进创新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一种创新产品的出现,刚开始肯定是没有所谓的“标准”模式,也就是说一定是“非标准”的,否则也不能称其为“创新”。
随着业务发展、监管跟进,有了制度、有了规范,“非标准”的业务就会逐渐转变为“标准化”的业务。这种过程,目前在非标业务、非标投资上表现就很明显。银监会发布了2013年第8号文,明确把非标业务定义为“债权式直接融资”,对非标业务的投资运作、管理规范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非标业务得到“正名”并开始有了监管规范;银监会进一步推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资产管理计划”创新试点,非标业务的标准化又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总的来看,非标业务、非标投资的“标准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