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从多方面来理解,完全归结到教育产业化,我觉得有些不太合适。
首先必须明确,行政成本过高一直是庞大的国家行政机构造成的,其中当然有浪费,但是过大的机构组织建
构也必然会形成对行政资源的庞大需求,所以我们应该致力于改革政府机构,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减少浪费,
当然那是一个方面的内容,但是相比于数以万计的官僚机构,我想那只是矛盾的一个次要方面而已;第二,
这是中国传统的“官文化”、“官本位”的思维定式造成的,我一直都不太理解,为什么不把财政资金用于
补贴给官员,而非得采取买车这种方式?就算官员天天打车,又能花多少钱呢?如果买车,至少得雇佣司机
师傅吧?那不是更大的浪费吗?细想一看,原来打车只能是打夏利、现代、红旗,去哪坐honda、奥迪A8、
甚至更好的车呢?而且没有自己的车队,出去了多没面子啊,连人家“企业家”都有自己的车啊!第三、政
府机构的改革不应局限在人事裁减和机构合并,那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实际上历次政府改革都会随着人员的
反弹而表现出更为猛烈的激增!人事裁减不应作为主要手段,我一直不太理解,为什么改革总是裁人呢?那
是资本主义常用的方式啊,是资本对劳动的否定!很多人说劳动者“三个人干五个人的活”,那又怎么样呢
?即使是效率不高,但至少保证中国的劳动者有平等的就业权,你裁员了提高了效益,但效益如果没有用于
对下岗工人的补偿,那对于“全民是国家的主人”、“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简直是莫大的侮辱,所有权
主体居然被忽视,这在丑恶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不可能出现的,起码他们还有劳动力所有权来与资本所有权
进行交换,而我们呢?第四、工人累死是国有企业失败的结果,是私有化的结果,是社会保障不健全的结果
,把它归结为教育产业化不免有失偏颇,毕竟工人不是学生!前天看《南方周末》,“离婚离出低保户”,
重庆部分地区的低保户由于没有办法得到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只能通过“假离婚”的现象来领取,这对于
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是否是一个鲜明的对比?社会保障不是特意建立的,在我看来,那只是为了防止国有企
业改革失败而形成的巨大的“下岗流”、“失业流”对社会的冲击,所以简单的定位使得社会保障只能负债
运行!
个人建议:劳动者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必须明确他们的主体地位,同时明确他们的劳动力所有权,马
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经典了论述了劳动力所有权主体——雇用工人是以他们的劳动力使用权来作为商品的,
那么现在把劳动力看作商品我觉得是不合适的,因为那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既然宪法规定我们是社会主
义,规定我们是“全民所有制”,那么我们的劳动者是在确立主体的情况下,以劳动力占有权身份加入合作
劳动;第二对行政机构的改革加速,而且必须在人大的监督下来完成,现在的政府采购是以财政监督为主,
事实上财政对政府用于形不成监督,至少在法律上明确是人大对政府的资金形成监督,人民代表对资金的使
用有置疑权;第三、加大社会保障改革,废除以加大缴费率为主的方式来形成自己收缴,历史上证明,所有
的造反都是 小知识分子+“流氓无产者”—我无疑否定劳动者,是造反的条件,社会动荡已经不是平定
和安详的,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在同一时期转型,那么造成的社会冲击是巨大的,所以社科院才
有“当代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的课题,明确现实并不是否定现实,只是为了更好的明天,改革不仅需要推进
动力,而且需要自身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