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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917 5
2006-03-30

想必您一定也有同感:文章剽窃者实在可恶。他们四处剽窃,且不劳而获。这严重地违背了新时期我们在学术界倡导的创新精神。对于此类人,您是否赞同国家立法形式剥夺他的发表权(禁刊他们的文章)若干年(比如说三年、五年)?

谈谈您的看法。

everyone of us all hate the person which has always cite the same attitude or to quote the big whole phrase form the other's in his own artical .here ,would you approval with me that to annul their publish rights when they have broken the publish rules for servel times ? for example ,three years or five ?

and to what extent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to this opnion ? waitting for your supports all along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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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31 11:47:00

对于此类人,您是否赞同国家立法形式剥夺他的发表权(禁刊他们的文章)若干年(比如说三年、五年)?

这又违反了宪法赋予的出版自由权利。被剽窃人可以要求剽窃人承担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对于剽窃人发表自己研究的非剽窃的作品,我们也不能限制其出版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31 11:49: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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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31 20:34:00

所以说,我们才要建议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来限制和禁止这种知识产权领域的剽窃行为啊!

知识产权领域中出现的剽窃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目前我们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和缺乏执行力度。

至于有人会提到靠加强道德约束力,在这里就更不用提了。在利益面前,人能让步?更何况是在中国,我们不要谈论道德约束力 —— 很苍白的一个东西。

如果在两会上能够以提案的形式来完善法律约束力量,来保护知识产权,或许是一个相对现实一些的作法。

顺便说说,道德约束力只有在有忠实和相同信仰的人群中才会起作用;而对于什么都不信的人,你对他们谈道德约束,恐怕人家只会笑你。

况且,我这里所提的禁止这种剽窃行为的人发表权是有时间限度的:三至或五年。到时候,当这些人在此期间实在闲着没事干、同时又要吃饭,他们自己会想办法改行的,剽窃行为不治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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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31 21:56:00

我倒以为文章剽窃者的目的是借剽窃这种不道德的手段扬名,因此惩治手段也应从扬“名”开始,凡剽窃者自费登广告三天,广而告之剽窃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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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0 00:08:00
乱世必用重典,当然要罚,越重越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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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0 07:40:00
文学大家都是从抄写、背诵开始,我感觉经济也是可以的,如果连抄都不会,能成经济学家吗?应该对成名的人的抄袭打击,刚起步者应当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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