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政治课程中有讲到,英国资产阶级工业化时期有“圈地运动”,那时候农民的利益没有谁来维护。现在我国正大力开展城镇化建设,希望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的企业工厂工作。而农村的土地则希望通过集中使用权,企业化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也就是说许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被有偿收回,不知道这个征收过程中所得到的利益,老百姓终究分了几层。
        另外,如果土地被征收之后,用途不是农业用途,而是工业用途,或者是房地产开发,这样有没有相应的具体法律去禁止呢?而原土地使用权人能够从中分到多大比例的利益呢?我听到的消息是,有的人通过土地被征收发横财了,有的人却是低价被迫拆迁。大家怎么看的呢?
         下面的链接是关于一则农村征地的新闻报道
http://www.nctudi.com/news_show.php?news_id=8381&page=1
不知道在我国这样类似的问题多不多?对于这样的问题,什么时候能在官方网站上报道,问题解决的进展呢?个人觉得,为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才是真正的谋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