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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农林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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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3
我国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流转不能更改土地的使用类型,也就是说,例如,土地流转后的耕地不能进行建筑类的更改;但是如果是原来是农田的用来生产水稻的,后来用于生产花卉呢????原来是用来生产水稻的,现在改成了鱼塘,用于养鱼呢?这些算不算是合法的土地流转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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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3 09:02:52
要去乡镇级或以上的政府机构登记变更
ps:我是一名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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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3 09:16:56
我可以列举一个例子,在我的家乡,也就是江西的一个农村,农地归集体所有,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承包出去,因此,我们村是把一片农地承包给了村里的一个人,该承包者并没有像以前一样,用这些土地来种植水稻,而是把它淹了,改成了鱼塘,并且,这还经过了乡镇府的同意,应该来说,这是不违法的。再说,如果这块土地种完水稻后,在冬季是可以种植油菜的,你不能说这是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国家也是希望土地能够有更多的产出;大类没有改变,农地只能用于农产品的生产,这是没错的,就如你所说,农地不能用于建工厂那样。 1# 江上輕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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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3 09:47:37
ls的仁兄,感谢你的回答,但是我在调查的过程当中,发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当初村里面要把农田改成池塘,镇里面是不给的,但是由于农民的xxxx,也就是通过法院之类的,最后镇政府是通过了的。也就是说,其实镇政府在刚开始的时候是不给这样的土地流转的,他们打出的牌也就是土地类型不能更改这一条。那么也就是说,其实这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认识上的分歧的,因为我要做关于土地流转的调查,所以,我现在觉得很纠结,到底这算不算是土地流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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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3 09:50:58
法律定义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回事。土地用途变化的统计是否及时更新、如何更新,取决于政府职能部门。浙江现在实行的两分两换,其实就是不同性质的集中用地之间的转换:农村宅基地减少,复垦为耕地(或相关用地),耕地转换为建设(或工业)用地,其中,耕地面积保持不变,思路就是这么简单。至于农村耕地变鱼塘,个人以为,几乎不会变成政府部门考虑的范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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