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好,且具有很大研究性,重点由几个方面,一是浙商银行的前身以及改组;二是浙商组建的过程;三是,当局者的影响力或者主要负责人都具体做了哪些关键事情。对于第一个重点,希望有时间整理资料;第二个就是你问的,下面是摘自当时媒体的报道,希望对你有帮助;第三点,先参照这篇报道。这些资料都不够完整,有待完善!
以下摘自2004年9月《 财经杂志》 的报道:
8月18日,在风景宜人的杭州西湖边,全国首家民营资本绝对控股的银行——浙商银行在简单的升旗仪式后静悄悄地开门营业。
民营资本占总股本逾85%的浙商银行,也是浙江省首家、中国第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市场为民营银行不遗余力地鼓与呼后,尽管浙商银行民营成份浓重,却远非纯粹意义上的“民营银行”。从其重组过程与组织架构来看,浙商银行的成立与目前正在进行的农信社改革相似,体现了监管层一贯的改革逻辑:通过在政府主导下对民营资本的吸收,改善原有金融机构的账面情况。但其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的改革还有待启动。
两年重组
从重组到开业,浙商银行经历了近两年的时间。浙商银行的前身是中外合资的浙江商业银行,于1993年在宁波注册成立,由中国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浙江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投)共同出资4000万美元设立。
浙商银行行长、原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龚方乐向《财经》表示,受经营范围和其他因素影响,浙江商业银行成立十年来,业务发展不理想,资产规模偏小,不良资产偏高。后来,中国银行意欲退出,而此时,浙江省政府正想全面进入。
2002 年9 月,浙江省政府致函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浙江商业银行进行重组——尽管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性金融机构危机不断,但拥有一家自己的全国性银行,仍然是地方政府的难以割舍的愿望。当月,时任央行行长戴相龙首肯了这一重组项目。
2003 年6月,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将浙江商业银行重组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
之后,由浙江省政府主导,重组工作分为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迁址更名等三大步骤——
首先,由浙江省政府安排上亿元资金,增加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控股)的资本金。从2003年2月起,增资后的国信控股相继受让了中国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分别持有的浙江商业银行40%、25%、20%的全部股权。由此,浙江商业银行成为浙江省全资所有的银行。
第二步是通过增资扩股,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国信控股将受让的浙江商业银行约54%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等13 家浙江民营企业,其余约46%的股权则以国有资产划拨形式转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持有。
2004 年4 月,浙江商业银行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增资扩股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当初的4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142万元)增至人民币150073万元。其中,13家民营企业持股128628万股,占总股本的85.71%;两家国有企业——交通集团和浙江国投持21445万股,占总股本的14.29%。
第三步是将总行从宁波迁至杭州,更名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企参股
《财经》获悉,就在今年2月初,浙江商业银行的重组方案还是以国有的国信控股占51%的股份。短短几个月时间,这家银行的股权结构就发生了巨大变化,变成了民营资本绝对控股的银行。
促成民营资本绝对控股浙商银行的最直接原因,在于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
从2004年2月起,“地方政府不向银行投资入股”已被明确列为银监会审批金融机构的重要内控标准。
业内人士由此分析,银监会的政策导向,成为催生民营控股的浙商银行的重要因素。
龚方乐介绍说,参股浙商银行的民营企业都是通过个别协商、双向选择的方式产生的,银监会对股东参股的资格有严格的指标要求。
尽管进军金融领域是许多民营企业前仆后继的梦想,但据《财经》了解,曾经参与协商而后又退出的民营企业还是达到20多家,其中包括吉利集团、奥克斯集团、大东南集团等一批浙江知名民企。据一位接近民营股东的业内人士称:“这些民企当初打算入股,主要是为了今后公司的发展和获取贷款方便,但后来发现银监会对股东贷款的规定与他们的预想不符,所以就退出了。”
“我们对股东贷款有非常严格的控制,股东希望短期内获得回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也是有些企业退出的原因。”龚方乐说,浙商银行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权益进行了严格限制:单个股东在该行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8%;单个股东所在集团的客户在该行的授信余额,总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2%;全部股东在该行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40%。而今年5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以上比例的设定分别为10%、15%和50%。
《公司章程》还规定,股东的贷款条件高于其他借款人的条件,股东和关联方不能在银行进行信用贷款,更不能将在银行的股权进行抵押;此外,浙商银行董事会不仅设置了风险控制委员会,还设置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专事审批关联交易。
据《财经》了解,在这一条件面前,尽管不少民营企业最终选择了退出,但仍有不少企业基于与政府的关系考虑,还是咬牙留了下来,把参股作为长线的被动投资而非主动介入经营。
“埋单”坏账
事实上,13家浙江民营企业参股浙商银行所要面对的,还不仅限于这家银行出于防范风险考虑而设置的高门槛,他们在进入之初,就要为这家银行以前的不良资产“埋单”。
《财经》获悉,浙商银行的前身浙江商业银行遗留下来的不良资产约为3亿元,其中约有2.74亿元系由13家民企股东“埋单”。
“埋单”的方式是溢价认购股份。浙商银行资本总额为150073万元,每股作价1元。13家民企股东持股85.71%,对应出资金额应为128628万元。但其实际认购的价格,每股约为1.2元。据股东之一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人士透露,浙江广厦持股份额9.54%,约1.43亿股,但实际上是向浙商银行投入了1.7亿元。
由此,13家民企总共多出资2.74亿元,这部分资金将作为银行公积金,用于前浙江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拨备。
另据《财经》了解,除了“埋单”不良资产,民企股东们对支持银行业务都有或多或少的承诺,各家股东可能会分流一部分自身存款到浙商银行。同时,浙商银行迄今并未吸收财政存款。
民营国营
引进民营资本、解决历史旧账之外,浙商银行的治理结构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浙商银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董事会和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然而,浙商银行的高管层几乎全部由浙江省政府、省银监局亲自点将。董事长由国信控股董事长蔡惠明出任,蔡曾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董事长兼行长龚方乐原为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徐仁艳曾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蒋志华、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杨楹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副教授周建松。
据《财经》了解,浙江省银行业内对浙商银行的治理结构多有微词,认为政府主导性太强,民企股东并未获得与其投资相对应的人事安排。事实上如果民营成份的权益在公司治理层面得不到体现,其民营性质就很难发挥作用。
近年来关于发展民营银行无外乎两种思路,其一是另起炉灶,由民间自生自发地兴办民营银行;另一种则是在原有金融机构上吸收民营企业入股,达到民营化的目标。正如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王自力所称:“改造现有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无疑是现阶段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
显然浙商银行遵循的是后一种路径。银监会一名官员向《财经》透露,银监会目前在原则上是不批准新设商业银行的,因为现有的商业银行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但是银监会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城信社和农信社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过程中,因此也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体制的改革。
然而银行改革的目标毕竟并不是民营股份比例的提高与重组后账面数字的改善,正如王自力所说的那样,中国银行业改革的目标是产权明晰,治理完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解决了产权问题,但从产权明晰走向治理完善,尚有很长的道路要走,民营银行的下一步发展重点仍是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