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科技和金融是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尤其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后,经济增长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中高速发展阶段,只有以科技引领金融创新,以创新驱动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和金融有效融合的发展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他们在经济发展中的动力和支撑作用。金融科技的目的是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改善客户体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依托金融科技解决原有传统金融服务难点,金融科技已成为国家金融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二、湖北发展金融科技的机遇与优势
湖北是教育大省,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方面,拥有非常强悍的实力,在校学生人数及毕业生人数均居全国前列,拥有在校大学生超过百万人,是中部人才高地,有很好的基础。同时也是中国科技创新高地,拥有多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技研发基地,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汇集了大量创新人才。湖北省在金融科技产业和生态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金融科技产业方面缺少代表性企业,金融科技的产学研生态也需要加强。
2015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总行等九部委印发《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银发〔2015〕225号),在全国范围内,武汉城市圈是首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赛迪《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国大数据产业规模4384.5亿元,预计2021年将达到8070.6亿元,年均增速约23%,其中湖北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42.1,位居全国第八、中部第一。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大AIF)司南研究室联合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发布了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指数(Global Fintech Hub Index,简称GFHI),武汉在全球金融科技核心城市综合榜上排名第21位;其中金融科技体验排名全球第6位,在该项排名上来自中国的城市包揽了前9位,武汉是唯一上榜的中部城市。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指数从企业、用户和政府这三大市场参与主体出发,以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体验、金融科技生态等为一级维度构建指标体系,以金融科技实力、区域影响力等作为遴选标准,得出一份全球金融科技区域排名和一份核心城市排名。在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体验、金融科技生态等三个指标的全球排名中,武汉分别居于第21位、第6位和第14位;综合实力排名居于全球第21位。
根据普华永道《机遇之城2020》,武汉和杭州的“技术成熟度”并列第一(剔除北上广深)。因此湖北省应加快推动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充分满足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多层次需求,促进金融科技的业务场景落地与功能完善,实现金融业态的健康、高效发展,同时发挥金融科技创新的正外部性,努力探索在安全监管、生活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的拓展应用。
三、湖北发展金融科技的对策建议
1.尽快布局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系统中的应用
受疫情影响,传统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压力增加,且并没有收窄的趋势。从风险的角度,回款率在下降,进而导致有效资金的投放量也在减少,银行的流动性压力在剧增,不良率上升很快,因此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信用认证和尽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
区块链技术包含加密多方共识技术、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等技术。系统一方面通过带有多方共识的加密贸易信息记录方式,让核心企业平台的信用能够在上下游渠道间传递,此外,让外部供应商和分销商记录区块链中核心企业的供应链关系,解决供应商(经销商)面向金融机构的增信问题。系统中的银行节点能够通过本地存储的分布式账本看到申请融资企业的相关贸易信息。同时,通过智能合约,在核心平台企业完成付款动作后,供应链资金在上下游企业间实现自动结算,确保企业具有稳定安全的回款保证。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真正让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范围从一级向二级、三级渗透下去,实现供应链金融更深入的延伸。利用区块链技术,可实现数据操纵安全性、信息披露透明度、消息可追溯性,以此有效地解决传统供应链融资中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与风险不可控问题,并利用自身技术特性提升融资便利且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湖北省区块链尚处于摸索阶段,还需要深入探索其他应用场景,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就整个市场而言还在萌芽阶段。未来随着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的大规模应用,能够在信息跟踪、资金监控、物流控制和风险管控等发面发挥重要作用。金融科技应用的核心意义在于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和供应链的四流合一,采取区块链、物联网、知识图谱、机器学习等一切可用的金融科技手段,构建可视化的供应链金融平台。针对中小供应商财务数据较差、资产规模较小、缺乏抵质押担保等特点,利用信用替代机制,构建企业评分风控模型,助力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获得资金融通,落实国家政策扶持,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区块链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结合,通过对企业、个人的多维度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优化信贷审批模型,精准洞察融资需求,自动推断授信金额和等级,实现信贷业务申请和交易的实时监控和精准拦截,提供涵盖事前防控、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与处置为一体的全流程信用风险解决方案,拓展小微企业长尾市场。比如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对上链的物流、仓储、工商、税务等参与各方数据源实行智能交叉验证,解决不同主体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贸易真实性难核验等瓶颈,大幅提升银行的风控能力,降低了贷款风险和审核成本,纾缓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助力疫后经济恢复正常运行。
2.推进AI技术和云计算技术在金融风险预警方面的应用
科技高速发展使金融风险传播速度更快、传染性更强、隐蔽性更高,风险预警手段需与时俱进、升级换代。因此湖北省应组织金融业利用科技手段尽快建设风险态势感知系统,加强风险联防联控,全面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数字化风险预警能力,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与云计算监测预警平台,通过交叉印证,建立前置的风险监测预测系统,提升整个风险动态感知能力和管控水平。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进而更有效地防控风险。
将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应用于金融风险预警可满足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实用性的要求。全面性要求预警监测系统要完全覆盖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提供者,政府、中介机构等众多金融活动的参与者;时效性是为了将风险阻挡在萌芽状态,要求在识别、发现风险后要及时分析、有效处理;实用性即针对金融风险在各个阶段不同的特点实施不同的预警策略。以此湖北省应全面推动数字技术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支持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及新技术企业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监控重点区域、特定客户群等风险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关注社区、论坛和社交媒体上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正负面判断,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打造智慧园区AI系统,实现智能决策与管理。积极支持“刷脸认证”等生物识别技术在地方金融业日常管理中的应用,有效落实身份识别、反洗钱、风险管理的多重目标,及时监测市场主体、金融消费者的潜在风险,有效维护湖北省金融安全与稳定。与此同时,还需加强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相关政策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配套措施,健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把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
3.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和金融便利化等方面的应用
金融科技有助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通过金融科技,使传统商业银行更好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建模、生物识别技术,利用海关、工商、税务等第三方数据建立模型,大大提高了效率,业务覆盖了更多的中小企业,使普惠金融成为现实。湖北省应完善金融科技高质量供给,助力普惠金融的进一步拓展。如在金融服务广度方面,利用5G等技术延伸服务半径,让三农、偏远地区的群众都能享受优质金融服务,真正实现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打造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与信用评价系统,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担保增信模式,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科技类服务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有效运用新技术,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借助科技金融手段,增强客户服务便利与改善体验。遵守“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原则,引导金融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产业变革,推进支付服务向移动化、智能化、场景化、电子化方向发展,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构建科技、金融等机构有机统一、互动发展,先进信息技术产业和高效金融资本流动相辅相成的金融科技生态圈。
鼓励财富管理行业在投资者分析、资产配置、风险计量方面加强研发创新,探索人工智能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学习,深度挖掘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充分发挥智能投顾在降低理财成本、扩大服务人群、客户画像刻画与优化投资建议方面的作用。积极发挥智能投顾在投资管理中的作用,利用新技术将数据、信息、决策进行智能整合,实现数据之间的智能化关联,提高投资者工作效率和投资能力。支持量化投资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驱动模型,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和程序化模块,减少团队运营成本。建立健全智能投顾人工干预机制,防止因算法同质化、编程设计错误、对数据利用深度不够等智能投顾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统异常等情况,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加强支付标记化技术、智能终端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等在零售支付中的研发应用。通过推动金融科技手段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支付结算产品创新活力、风控精准度、服务普惠程度和业务处理效率,促进完善支付服务产业链,打造支付行业新生态。重点支持支付系统类、证券结算类基础设施发展,促使其更有效地运用新技术,改善市场基础服务水平。把握创新与安全边界,推动完善支付科技领域的规则及标准,引导行业机构加大对支付安全技术的应用,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不受侵犯。
4.利用金融科技提升决策的精准性与效率。
湖北省金融监管部门应重点推进监管科技在监管资料数字化、预测编码、模式分析与机器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系统构建基于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即时、动态监管和全方位监管,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运用自身技术优势,加强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建设监管科技的创新与实验机制。运用数字化监管协议、智能风控平台等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金融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信息壁垒,缓解监管时滞,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湖北省应立足实际,探索建立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不断升级监管工具箱,建立涵盖公示、备案、自声明、用户明示等环节的创新管理流程,使金融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金融科技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可控。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建设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做好金融科技工作、增强金融业的治理能力与决策效率。
5.引资引智实现金融科技在湖北的突破
(1)与高校院所合作,培养懂得前沿金融科技理论和技术,又能将技术应用到实际业务中的复合创新型人才。支持高校院所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投入,建设一批紧跟国际前沿、国内领先的跨学科金融科技研究基地,全面强化金融科技研究的理论支撑。支持和鼓励湖北相关院校组建金融科技院系或设立专业方向,推动技术与金融的跨学科课程设计,促使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学术素质,养成创新思维、风控思维、量化思维、商业化思维、逻辑思维、底线思维、法制思维以及程序化思维,培养一批具有大数据分析能力、区块链应用能力、数字化建设能力、产品设计能力、试错迭代能力、产品营销能力、智能算法应用能力、沟通管理能力、业务执行能力以及风险应急能力的金融科技拔尖人才。对现有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金融科技研究平台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学术组织与社会力量合作,组建更多的金融科技专项研究团队,形成重视基础研究的良好环境。
(2)发掘培育底层技术创新企业。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科技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在金融科技产业园或功能区聚集,着力培育和引入底层技术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发展,为其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从而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科技应用需求。重点支持底层技术企业加强面向金融机构的产品与服务创新,鼓励各类底层技术企业开展合作,在合规前提下,共同推动技术研发与创新应用。重点支持企业为主体,联合研究机构,开展底层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在新技术领域尽快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和专利,打造金融科技前沿创新高地。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中心,全面推动研发与应用;以互联技术为核心,持续推动技术进步升级,夯实金融科技的基础;以分布式技术为重心,强化云计算的广泛应用,争取区块链的成熟应用;以安全技术为保障,为金融科技的创新与发展“保驾护航”。
(3)构建多层次成果转化促进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统筹加强创新研发投入。激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壮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力量。强化金融机构需求拉动,围绕金融科技重点领域,引导国内外知名机构在湖北设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整合行业资源,深入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有效解决产业关键共性问题。支持企业、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等平台,优化各类孵化载体功能,构建涵盖技术研发、企业孵化、产业化开发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推动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和应用,催生领先前沿技术。坚持技术驱动与需求拉动相结合,加快推动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的发展,加快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形成良好的基础技术研发生态,打造充满活力的应用技术创新模式,为新技术与新金融的互动融合创造基础条件。
(4)支持搭建协同创新支撑平台。金融科技重要的特点是开放、连接和分享。应对金融科技时代带来的挑战,中小银行可以选择“外部赋能”,着力与金融科技服务公司合作,加强内外数据融合应用,以实现转型发展突破,帮助一些势力不强的中小金融机构实现‘三升两降’的价值提升,即提升效率、收入和服务质量,降低风险、成本。
支持企业、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多主体、多因素共同协作、相互补充格局。面向金融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的组织实施,集成各类科技与金融资源,争取实现重点领域的创新突破。引资引智,聚焦金融产品精准营销、大数据精算定价、人工智能核算和管理等领域,吸引金融科技子公司,以及为金融机构提供软件开发、大数据应用、云计算服务等新技术服务的领军企业;支持建设前沿金融科技创新研究院,吸引高端人才,实现技术突破,拓展湖北省的前沿科技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与实践。
(5)加快培育金融科技产业链,打造创新生态系统。坚持全链条推进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着力构建金融科技企业的培育、孵化与提升机制,挖掘筛选潜力创新企业,全面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平台要素聚集,打造并完善金融科技全链条生态系统。
四、总结
新冠肺炎这场战“疫”是对传统金融体系和科技金融的压力测试和大考,结果表明,有短板,更有长板,有不足,更有优势。我们坦然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更加明晰下一步要做什么,即要提高湖北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与湖北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就要提升金融政策的针对性与效率,注重传统金融与金融科技互相补位,并肩发展。
如恩格斯所言,“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疫情过后,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会进一步提高。此次疫情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技术转型提供了一个机会。银行可以借助此次疫情来倒逼自己的创新,通过一些新的信息技术手段,找到比较合理的有效评估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办法,从而更好的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开放银行将成为转型的主流之一。金融科技是实体经济带动下的全金融行业的必然趋势,银行会跟着自己的客户从线下走到线上,用大数据进行风控,并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当下金融科技的发展正在推动着金融业态和金融传统发展模式发生深刻变革。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我国金融业正进入全新的数字化时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得以拓宽、深度得以提升。我国金融科技创新领域不断拓展,呈现新态势、新局面。从理论维度来看,金融科技有助于发挥资源配置效应和创新效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从实践维度来看,金融科技通过提升传统金融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助推资产管理业务脱虚向实,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客观现实条件。湖北省应抓住机遇,积极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推动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加强金融科技研发以提升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加强金融科技风险防范管理以推动金融科技稳定前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cdwanming at Z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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