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核算有两种典型方法:支出核算与收入核算。这两种核算方法实质上是等同的,正如物理学中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的关系 (Newton's third law of motion),哪个力研究方便就从这个力入手,物体的受力分析也就解决了。经济学里反向论证的例子是很多(下篇会提到),对于运用相关理论是必要的;考虑一个 经济因素,也同样可以从反面或是侧面论证和推敲,有时可能会更有效。
题问是支出法的表述方式,经济交易是围绕交换展开的,统计GDP分析无非从收付两方面考虑,商品生产出来无非用于交换,交换是商品是为商品的必要条件。一国一定时期所生产地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度量就可以从交易的付方入手统计,只要有经济主体在支付货币,就必然存在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这样就可以以货币支付来统计一国的生产状况,由于存在通胀因素,货币统计相比实物统计必然需要进行存在误差的数据修正。当然,在实际统计过程中,由于商品之间所存在的替代性,新产品的出现,产品质量的提升,都使得GDP的统计存在替代偏差,质量偏差,这样就不能完全准确的度量一个国家的实际生产能力,也不能准确的度量一个国家的福利状况(因为GDP的统计本来就是个总量统计,没有涉及环境、资源损耗,经济结构,产品结构,地域结构,收入结构... ),例如苏联,积极发展重工业,轻工业极其薄弱,在总量大的情况下,人民的基本日常用品是匮乏的,生活质量故而并不能靠GDP一概论之。
付的主体,无非分为私人,企业,政府,开放经济条件下加上外国部门,对应右式的C、I、G、X,统计他们的支出即可得出一国生产(为什么要减M?),通常习惯将(X-M)合一起称为净出口(高鸿业版),其实这样表述是不易初学者理解的,正常的思路可以这样展开, Y=(C-M1)+(I-M2)+(G-M3)+X,个人购物,企业投资,政府采购不可避免消费到进口商品或服务,根据GDP的定义,这些是不应纳入一国生产总值中的,故而应在各个付的环节予以扣除,M1+M2+M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