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克坚
本文入选《阳民周刊》2010年第27期,转载或引用请按如下标注:
温克坚,2010. 巨型灾难:地方债务如何恶性畸变[J].《阳民周刊》,2010年第27期
今年4月份以来,关于地方融资平台负债以及更一般意义上的地方债务的话题热度持续不退。坊间的议论似乎也惊动了决策的局中人, 6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年内清查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并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根据银监会事先的布置, 6月30日,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截止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模和风险到底有多大将不再是个谜。但是目前的数据已经足够触目惊心,
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总额相当于2009年GDP的21%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10%,地方债务危机阴影已经近在咫尺。
国家审计署最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报告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审计署的刘家义说,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特别是2009年的地方债务增长迅速。各地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平均占本级债务余额的一半以上。从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级和西部地区债务风险较为集中,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超过100%,最高的达364.77%。如果按照正常的经济逻辑,一些地方政府率先破产,更多地方政府连环破产就是一个可以预期的景观。
不过正如一个网友在我以前的博文评论中指出的,“中国大陆并不存在两种政权,两个政府。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是我国政权的组成部分,只看到两者的区别而忽视两者的统一性来分析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有失偏颇;
地方政府的负债就是政府负债,甚至可以说“地方政府的负债就是中央政府的负债”,因为中央政府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最后偿还人”。
从这个角度看,上述提及的地方政府破产状况暂时不会发生。表面看来,中央政府财政实力相当雄厚,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有望突破8万亿,短期内不会发生政府债务危机。
不过,福祸相依,
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互绑定的财政体制其实孕育了真正的风险。
上述内部多重套牢的机理,其实不仅金融机构明白,地方政府明白,融资平台的运作者也非常明白。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既然不必严格对债务负责,那么必然鼓励他们超出经济理性的借债行为,相关参与者共谋了道德风险,从而导致了目前地方债务的快速膨胀。
就根本意义而言,地方融资平台的首要风险就是资源的错配,也就是地方融资平台主导的投资项目本身的效率问题。地方融资平台投资集中的项目之一,是高速铁路,地铁,市政工程,形象工程等等。这些项目和工程,虽然每个都被包装成意义重大,
效益多多的模样,但是实际上大部分并非基于市场本身的需求,而由于责任和风险的不对称分布,同时由于目前的官僚体系管理水平,很多项目就类似凯恩斯主义意义上的挖洞填洞理论,在短期内,可以增加经济活动,拉升GDP, 但是并不会增加经济财富。
根据以往的经验做保守估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20%项目可能是没有效率的。如果再加上政府主导的项目中可能隐含的20%腐败成本,
预计到2012年前10万亿的地方融资平台规模中就可能导致4万亿的直接经济损失。
前面提到的中国政府整体上的财政汲取能力虽然强大,但是并不意味着相应的财政支付能力的灵活度。事实上,由于政府过度介入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因此必需豢养庞大的官僚体系,很多地方财政支出已经沦为吃饭财政,根本没有余力来偿付新的债务。同时总体上,政府的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民生性支出压力增加,一些非常规支出,比如维稳经费等等的暴涨,使得财政支出压力已经接近极限。2009年和2010年中央财政的赤字安排,都接近法律允许的边界,
就充分体现了这个压力。因此上述4万亿潜在损失,如果仅仅由政府来埋单,那绝不会轻松。
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机构收集的经济数据来进一步分析。
根据来自全国120个城市平台债务的调查,仅10%可以完全靠项目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其他90%左右的贷款都需要土地开发权、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等第二还款来源作为支持。以2009年的土地销售收入来偿还这7.38万亿元债务,需要6.15年;以2008年的土地销售收入来偿还,需要14.76年,而这还不包括债务利息和未来两年平台余额要达到自然增长的峰值。
(来源:刘煜辉博客)
而事实上,土地销售收入的绝大部分是不可能用来偿付债务的。2009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达到1.58万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40万亿元2009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了1.43万亿元,这其中包括了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助征地农民、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去年一年该基金的结余仅有1800亿元。8万亿规模的债务利息保守估计就是4千亿,因此,在巨额债务面前,地方政府甚至没有能力偿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