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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同一个老板控制下开的两家公司(A公司和B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了将A公司的股权转给B公司,针对A公司作了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为3000万元,现将A公司的股权转给B公司是不是要交所得税? 如何才能合理避税呢? 2000万乘以25%可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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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 08:33:19
这个问题不错哦,可以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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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 08:42:53
同一控制人下企业的股权转让可以和税务局商量,不少地方都会缓交,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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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 09:39:22
首先,由于A公司和B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虽然同一人控制),所以,A公司的股权转给B公司是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其次,A公司的股权转给B公司是否缴税,要看股权交易的形式:
1,如果B公司已投资的形式取得A公司的股权时不用缴税的;
2,如果A公司无偿把股权转让给B公司,对于B公司而言是一笔“额外收入”,在财务上要记作B公司的资本额外增加的,同时做额外收入的增加,这笔收入最终将进入利润核算过程而表现为利润来计算所得税

避税的办法是有,不过在论坛上公开讨论好像不太合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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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 09:45:37
法人是一样的,是这样的,B公司是法人后来注册的一个公司,注册资本20%是现金,80%以股权出资,所以就需要把A公司的股权作为法人在B公司的注册资本转让到B公司 ,求避税方法 522251413 4# 北方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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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 10:44:49
需有几个问题要澄清:
1、A公司和B公司受同一自然人甲控制;
2、甲想把其在A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给B公司,由B公司控制A公司;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楼主的意思?
如果是这样的话,按照税法规定,转让的这一部分股权,经评估后暂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到自然人甲在B再转让这部分股权变现时,再按照此时的评估价格减去投资A公司的成本,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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