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gengren 发表于 2010-7-9 18:28 
要回答资本家是否无偿占有了工人劳动,首先要弄清楚,工人将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后,劳动力的所有权是不是仍归工人。如果不归工人,那么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也不归工人。既然卖出的劳动力以及劳动的所有权不归工人,用于约定工作日内使用的劳动力就不能视为是工人的劳动力,该劳动力的使用就不能视为是工人的劳动,尽管该劳动力在投入生产前仍保留在工人的身体内,但它已经卖给了资本家,其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资本家手里。这时的劳动,不再是工人的劳动,而是资本家的劳动。劳动过程既是劳动力转移到产品中的过程;同时又是劳动力交付给资本家的过程。资本家用自己买回来的属于自己的劳动,无论是创造了收益,还是遭受了亏损,都是资本家自己的事情。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创造的收益。母鸡卖了出去,所生的蛋还归原来的卖主吗?
那就要看工人出卖劳动力本身是被迫的还是真实自愿的!对没有生产资料的工人来说 不出卖劳动就要饿死 所以他们的自愿很难称得上是自愿,也因此资本家给付的工资总是少的,因为他们掌握了生产资料所以他们说了算 你不做就可以走 不过你要饿死。
另外资本家获得劳动力的所有权本身是法律规定的而这个法律本身是否正当是否合理还是一个问题,而你却是首先认定这个法律规定是天经地义的!所以说你是在既定法权思想下讨论劳动力和工资的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