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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 八区 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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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中国当初为什么不签订海牙、维斯比和汉堡规则,但海商法却借鉴规则的一些条款?
签订规则对我国弊大于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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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0 00:22:40
深了,有机会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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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4 15:55:21
这三大规则只是听过,但没有详细研究过规则的内容,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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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5 14:50:22
简单点说:
海牙维斯比都是世界航运大国主持制定的规则,非常偏向于保护承运人利益,如规定了承运人的航行过失免责和过失造成的火灾免责;托运人的追索时间仅为一年等等
而汉堡则相反,是需要航运的发展中国家主持制定的,偏向于保护托运人利益,前面两个规则中的航行过失和过失火灾要追责;追索期间延长为两年等。
中国本身现在已经成为航运大国,从利益角度考虑更中意海牙维斯比,但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不影响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所以索性三者都不加入,通过国内立法《海商法》进行个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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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5 14:54:18
这样的概括解释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其实国际规则的制定和认可与否都是从国家、组织利益角度出发的,从这点考虑的话很多东西就能够较为容易地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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