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公司的分类1
(一)我们的教材,提到以下几种类型:
1. 有限责任公司。
2. 股份有限公司
3. 国有独资公司
4. 无限责任公司
5. 两合公司
(二)公司历史漫长,在世界各地,产生了许多不同形式的公司。人们根据不同的标准,将公司分类,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公司的概念,特征,在实践中,可以正确地选择和鉴别各种公司。在这里,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阅读。
1、以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划分:
(1)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Company )。2名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优点是:组建简便,无须资本等限制。
有利于资本和智慧的结合,因为允许部分股东以信用或技术投资。
责任感强,凝聚力强。
缺点:股东责任过重。
公司规模受限制。
出资转让困难,由于身份的特殊,不让随便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Company)。
Company 在牛津法律大词典中,是指数人出于共同目的进行的组合,常常是为了营利而经营业务。对于合伙难以胜任的联合,常常采用这种形式。有时,也指法律上的合伙,或是个人经营者。
Corporation 也有公司的意思。在牛津法律大词典中,是指法人。法人有自己的财产与人格。它与工会不同,工会是不完全法人。在英国,Corporation 分为合体法人与独立法人。合体法人还指地方政府,煤炭局等,独立法人指红衣主教、牧师等。
(3)两合公司。在日本叫“合资会社”,在英美,叫“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合作。
两合公司实为无限公司的变种,其无限责任股东经营企业,有限责任股东仅提供资本和分享利润,不参与公司事务。
两合公司的出资人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也有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以自己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能力从社会上获取较高的商业信誉,
可以争取更多的商业机会,而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不用担心其投资以外的个人财产被用于承担公司的债务,可以放心大胆地对两合公司进行投资。在此情况下,两合
公司既能够具有无限公司的商业信誉,又能够吸引更多投资,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2合公司,是高科技人才和资金的一种结合形式。
两合公司包括:无限公司加有限责任公司,即一般的两合公司;无限公司加股份有限公司,即股份两合公司。
(4)股份两合公司。是股份有限与无限责任的合作。
(5)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6)教材中还有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只有一个股东即国家。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别重要的产业部门或者对国计民生关系特别重大的产业部门所采用的一种公司形式。
由于只有一个股东,所以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决定。
(7)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产生的一种新的形式。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丹麦、意大利、荷兰、瑞典、瑞士、德国、日本公司法中有。
(8)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英国公司法还规定了“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此类公司的股东,除了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外,在公司设立时还需要对公司
的债务提供一定数额的担保,该担保责任额必须记入公司章程细则的保证条款,并连同公司章程一起登记注册,此担保责任在丧失股东资格1年后,仍有效。
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主要调整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它们的无限公司与两合公司被称为合伙,由专门的合伙法调整。
2、以公司股东的股份构成和转让方式为标准划分:
(1)封闭式公司(Private Company or ClosedCompany),又叫不公开公司,不上市公司。法律对股东人数有最高限制,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所有,限制公司股份转让,禁止公司吸引公众购买公司股票或债券。
(2)开放式公司(Public Company)。又称为公开公司,上市公司。特点与上述相反。
上述是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的分类。有人认为它们分别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以公司信誉基础划分:人合、资合与人合兼资合。
4、以内部管辖系统分:总公司与分公司。
5、以公司的外部控制关系划分:母公司与子公司。
6、以国籍划分: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以本国为中心,在世界各国投资、建子公司、分公司。
还有人把以上公司分类分成两类:理论上的分类和立法上的分类。
理论上的分类包括:
1、有限公司、无限公司、股份公司和两合公司,大陆法系这样划分。
2、封闭式公司(不上市)又叫私人公司,与开放式公司(上市)又叫公众公司,公开公司。英美法系这样划分。
3、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公司信誉基础划分
立法上的分类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2、总公司与分公司。
3、母公司与子公司。当一个公司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另一个公司的股份,足以将其控制时,为母公司,反之为子公司。母子之间各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是独立的法人。
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5、相关法律上规定的公司,如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外商投资公司,金融法规中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